
中国民事赔偿第一案终结 东方电子判赔3亿多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种昂 前后历时10年的中国民事赔偿第一案——“东方电子案”,近日终于迎来和解。
根据东方电子(000682)发布的公告称,已经与58家律师事务所所代表的5036名原告股民达成调解框架协议,将以被告所持有的东方电子股票对原告进行赔偿,每股计价人民币6.39元,预计9月30日前完成全部过户工作。
目前,起诉方已基本同意调解方案:以6.39元/股计算,折算成东方
“东方电子案能够顺利解决,得益于2006年8月东方电子股改时烟台国资委、发改委的决策。”宋一欣律师介绍说,在东方电子的股改实施方案中,有关部门明确表示由东方电子国有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约6000万股股票向适格原告履行责任,“没有这些股票的存在,就没有东方
据了解,赔偿的股票都是由东方电子集团公司买单,东方电子没花一分钱就解决了诉讼问题。根据东方电子现在的股价,用于赔付的股票将价值3亿多元。他同时强调,作为控股股东,东方电子集团能够主动作出用股票赔付的承诺,对于以后类似的案件存在很强的借鉴意义。
代理此案的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还透露,由于此次案件涉及近七千名原告,所以青岛中院最终集中遴选了几名代表进行基本事实的认定,其他人只需核对真实性即可,节省了股民的
宋一欣律师介绍道,青岛中院为此甚至还专门设计了一套理赔软件。只需输入相关交易数据、市场数据及其他必要的数据,就可以自动计算出每位投资者的可赔金额。
“像东方电子案这样人数众多的大案,如果按常规手段操作,将会耗费大量时间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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