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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5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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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先降油价再征燃油税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婷 交通运输部相关人士日前透露,开征燃油税时,国家发改委将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下调,油价在开征燃油税后增加的部分,将基本与降价的空间相当。国税总局相关官员表示,“燃油税在年底前应该可以推出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燃油税改革方案基本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方案相同。”上述交通运输部人士称。目前在原则上,税率将根据成品油降价空间来确定,也就是国家发改委将建立一个成品油价格波动机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由征税所增加的油价支出部分,将基本与降价的空间相一致。

根据早前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消息,改革方案初步可能是: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成品油价格,同步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撤销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实施燃油税费改革。

对于一直存在争议的高速公路收费是否要划归燃油税这个问题,上述交通运输部人士告诉记者,燃油税改革在研究过程中,一直没有将高速公路收费等这类收费考虑进去,所以此次燃油税税率考虑的因素,主要还是上述的六项收费。

上述国税总局相关官员透露,此前被认为是改革障碍的农机、公共交通的补贴问题,也已经获得解决。对于此前养路费的征收人员,将采取多部门吸收和分流的方式来消化。其中由于转为公务员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这部分人员纳入公务员队伍的可能性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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