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商总局:广告中禁止出现“免检”内容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严钰 为进一步确保中国食品安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0月27日作出规定,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免检”内容。
目前,工商总局已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广告中涉及质量免检内容的监测检查,对广告中出现“国家免检产品”等涉及质量免检内容的,应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对于继续违法发布的,依法处罚。
据了解,《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有关食品质量免检制度的内容不久前已被废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也公告废止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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