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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9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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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K歌版权费标准1月内公布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婷 音集协日前表示,2009年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将于1月内公布。“如果要来谈团购,我们非常欢迎,但首先他们要表示出诚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副总干事吕文举对外表示,目前该协会已经正式出台了《关于卡拉OK经营场所提出的疑问及回答》。据悉,这是音集协首次以书面方式对KTV团购小组提出的疑问进行逐条解答。

据了解,缴费的KTV经营者,很快会收到一份《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但系统里仍然是盗版的歌曲,缴费岂不就成了一个形式?”对于团购小组提出的质疑,吕文举对外表示,缴费后,音集协和天合公司将负责免费为KTV更新正版曲目。而现有的曲目,也因为获得这张证书后就地正版化。

在上述这份书面解答中,音集协首度以书面方式公布了与其签订授权协议的国内外音像公司及歌手名字,其中包括滚石国际、华纳国际等22家海外公司及北京太合麦田、太平洋影音等28家国内公司,签约歌手则包括周杰伦、光良、庞龙、孙楠等多名著名歌手。

音集协表示,团购成员先将自家系统内所有盗版歌曲删除,这是音集协及天合公司的根本立场,绝不会改变。

版权费全部由著作权人自己分配

对于版权费收取后受益人的界定问题,音集协也首度做出了回应。此前,广州K厅经营者对版权费收费标准以及“收益款项有多少真正落到权益人手中”提出质疑。音集协副总干事吕文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权益人就是音集协的主体,收取的版权费全部由著作权人自己分配”。

他介绍,卡拉OK版权只是音集协其中一个类目,还有网络、电视、广播等共7个版权类目。每个类目下设有一个核心机构:版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权益人组成,收费标准最初的制定、以及收取的版权费均由权益人说了算,并全部拨到委员会的账户中。“这个账户是全国唯一的,音集协和代收费的天合公司不从中拿一分钱”,音集协运营管理等费用均由委员会核算后拨发。

据了解,目前我国音乐版权费的管理主体是音集协和音著协两个机构。以在K厅使用的MTV(音乐电视)为例,权益人包括词作者、曲作者和画面三者,前两者属于自然人,由音著协管理,后者画面版权属唱片公司,法人权益由音集协代理。

吕文举表示,目前绝大部分唱片公司都向词曲作者购买了版权,其全部权益均由音集协管理;剩余的部分,音集协与音著协达成共识,分配权益所得。

"收费高,执行难"问题

对于版权费标准,音集协方面称:这是由音著协和音集协经过对卡拉OK市场进行充分的调查,征求广大权利人的意见,及整个行业的盈利情况,综合衡量测算得出的:在国外,KTV收费包括收取音乐作品和音乐电视作品的版权使用费,收取的费用是两项的总和,一般占KTV营业额的4%~8%;按广州10元/天的标准,版权费占卡拉OK行业年平均总营业额的1%左右,相较于东南亚、韩国、日本,约为1/4~1/6。

关于2009年的收费标准,将于1月内公布,跟2008年不会有多大变化,但2007年的费用肯定不能免,一定要缴纳。

对此,有质疑称,按照KTV的档次和经营状况,各家K厅的收入水平大相径庭。对于高档娱乐场所,版权费不算什么,但部分面向学生和老年人市场的K厅,每间包房的收入仅数十元,利润仅几元。如果版权费一刀切,对相当多的K厅都不公平。

“只要有诚意缴纳版权费的经营者,都可以继续谈。”吕文举表示,可以根据各个场所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例如,当KTV遇上消防整顿、治安检查不能正常营业的,其间的费用只要申请就可免除,小本经营的K厅也会酌情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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