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 > 观察家 > 社论

“公共控制”阙如则无合理收费

  
作者:秋风
发布日期:2008-07-23

经济观察报 特约评论员 秋风 最近,某调查机构对不合理收费问题进行了在线调查,媒体将其结论解读为,民众认为,所谓民生领域都存在收费不合理问题。

这一事实当然无可置疑,但这个调查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支付行为。第一种是民众向行政机关缴纳的行政性收费,比如,调查中所列举的“车牌架安装费”;第二种是民众购买商品或服务而支付的价格,这占了民众抱怨的收费项目的绝大多数,多发生于电信、电力、石化、银行、铁路、医药等行业。这些收费者是商业企业。即便是教育领域的择校费、学生补课费,与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相关的费用,也都属于服务性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价格。

这两类支付行为的性质是不同的,原因在于,行政机关与企业,哪怕是垄断性企业,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而行政机关则要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也因此,两种收取费用的标准及程序是不同的。

原则上,政府应当避免行政性收费,因为,公民已经向政府提供了足供其进行行政管理所需的税款,政府就应当以此为基础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不过,有些行政活动,确实不具有公共性,从中得到收益的是私人,比如,车牌架安装。为对纳税人公平,提供此一私人性服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享受此服务的民众收费。但是,收费标准应当正好等于其成本,且应扣除行政人员的人力、办公成本,仅计算实物成本。因为,人力、办公成本已由行政机关的正常经费弥补了。只要超出这一标准,就是不合理的收费。

至于电信、铁路等企业乃至医院、学校,自然可以因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这一费用中是可以包括企业的利润性收入的。假定这些企业是竞争性私人企业,那他们就享有定价权,想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惟一的限制是消费者的愿意。如果消费者不接受,企业定再高的价也是枉然;假如消费者愿意接受,那企业定再高的价也是合理的。如果竞争性私人企业没有这种定价自由,那就不存在市场或者市场就会扭曲,因为价格就是市场的神经系统。

不过,电信、铁路等企业却不能享有这种定价自由,因为它们都是国有垄断企业。作为国有垄断企业,不管当初是基于什么理由设立的,现在都可以从政治上和法律上推定:民众之所以同意政府用自己的税款设立这类企业,且划定一部分本应由个人自由进入的领域归其垄断,乃是因为,民众相信政府能够有效地控制、影响这类企业,使之服务于公众利益,且这种利益大于私人自由进入该领域可能带来的利益。

基于上述逻辑,国有垄断企业天然地不能享有定价的自由权。相反,其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必须受到某种公共程序的控制,惟有如此,这类企业才能较好地实现其内在目的:服务于公众利益。不管经济学家如何从效率上论证企业定价权的经济好处,但这类论证不适合于居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在公用事业领域尤其如此。因为,消费者没有选择权,所以企业的自由就应受到限制。

民众、甚至舆论把电信、铁路等企业的价格理解成“收费”,就是因为这类企业的性质是特殊的,而正因为这一性质,才会有价格 “不合理”的抱怨,恐怕没有人抱怨裤子、可乐的价格“不合理”。这个不合理的抱怨背后隐含的台词是:你的职责本来应当是服务公众利益,但现在的价格看起来更像是利用垄断地位抢钱。民众希望通过某种程序限制这种不合理的行为。

应当说,现行财政、行政制度对于行政机关收费、垄断的国有企业定价,似乎都已经有一些约束。但是,民众的抱怨已经表明,这种约束显然不够有效。症结在于制度设计不合理。比如,对行政性收费,仅由行政部门自己审查而缺乏外部审查。行政性收费在性质上接近于税,原则上是应当由民众的代表审议的。没有这种外部约束,物价部门或财政部门很容易纵容收费的行政部门,因为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

至于垄断企业的价格,公共控制程序更为松弛。关键的问题仍然在于,缺乏某种独立的约束机制。由于复杂的政治原因,政府与国有垄断企业之间有过于密切的利益关联,政府甚至把这些企业看成利润机器,对国有垄断企业的定价活动,并没有强有力的控制,甚至以这些企业赚了多少利润而自豪,仿佛这些企业是为股东创造利润的私人企业。

归结到一点:不论是行政部门的收费行为,还是垄断的国有企业的定价行为,以及一些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定价行为,目前都缺乏一套独立的公共控制机制。所谓“独立”,就是指独立于政治和行政部门,仅从公共利益角度来进行控制、监管;所谓“公共控制”,则意味着设立公众参与的渠道,比如针对行政收费的立法听证、针对垄断产品定价的价格听证。缺乏独立、缺乏公共性,即便有政府的监管,也无法阻止行政机关通过收费赚取利润、垄断国有企业通过定价赚取垄断利润,从而都走向其真正目的的反面。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经济观察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姓名:
* 邮箱:
* 昵称:
* 姓名和Email为保密项
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05020873号 Copyright 经济观察网2001-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