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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油价而狼狈的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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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1
张向东

经济观察网 评论员 张向东 国家发改委最终选择在6月1日凌晨宣布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这是自其对外公布实施新的成品油定价体系之后,第二次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不过,这一次,却让国家发改委倍感狼狈。

几乎每一次国家发改委调整油价前都会引来广泛的关注和猜测,此次调整更是如此。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媒体和机构对调整的时机与幅度,测得“史无前例”的准确。这得益于国家发改委5月7日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事实上,这是自中国宣布成品油价格改革十余年来,决策部门第一次如此透明和详细地将油价的调整思路公之于众。《办法》一经全文发布,决策部门便无秘密可言,同时也为市场的投机提供了可靠的政策坐标。

在调价之前,包括两大集团在内的加油站和一些投机商,就已经开始惜售和囤积。由于时值夏收,一些地方柴油价格的上涨甚至超过了发改委最终确定的幅度。颇具戏剧意味的是,在端午假期开始前一天,国家发改委还对外“辟谣”称,“假期期间,油价不会上调”,“发改委假期正常放假,不会上班”等等;意图扑灭也已形成的涨价预期和投机行为,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捉迷藏”游戏再次上演。不过,开了“弓”的《办法》已经没有回旋的可能。

可以预见的是,只要《办法》继续执行,只要油价还在政策操作区间内,市场的涨价预期和投机行为就不会熄灭。中国成品油价格改革十多年来最为透明的政策,已然成了“投机指南”。

这实际上再次凸现了中国成品油价格改革的滞后和缓慢。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官员曾多次对本网记者表示,“中国的油价改革要以市场改革为前提,在石油市场改革没有出现实质突破之前,油价不可能完全市场化”。《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一方面体现了决策层面推进价格改革的决心,另一方面却也反映出在改革面临制约时,折中政策所面临的尴尬。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不会是指导中国油价调整的最终方案,但是在找到新的更好的办法之前,国家发改委将不断承受市场预期和投机的煎熬,这种煎熬会以“每22个工作日”为周期循环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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