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支柱地位受到挑战
杨红旭
2010-10-19 21:24
订阅

经济观察网 杨红旭/文 10月18日,中国政府网刊登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到2020年,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

显而易见,这是中央调整产业结构的必然之举。与之相协的是,近日结束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新闻通发稿中,对于“十二五”规划,不再像以前那样制定明确的GDP增长目标,并且将“经济增长”改称“经济发展”,反映出国家正在改变对GDP增长速度的简单追求,转而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性,以及更加注重民生和社会公平。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重要组成部分的房地产业,自然也会受到政策导向的影响,其支柱产业地位会否出现危机呢?

随着住宅商品化、市场化的快速推进,近些年来房地产业的地位也有了明显提升。一个产业的增加值在GDP中占有较高比重,是确立其支柱产业地位的基本条件。根据国际经验,一个产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时就成长为支柱产业。近十年来中国房地产业从复苏到初步发展、快速发展,已进入繁荣阶段,其发展速度接近全部经济平均增长的2倍。

单纯从产业增加值上看,我国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1998年房地产行业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16%,此后这一数据稳步上升,到2006年为4.5%,2007年这一数据则超过了5%。但若从行业关联度上讲,房地产业产前、产中、产后带动的相关产业多达50多个产业部门、几百种产品和服务,近几年在经济10%左右的增长率中,房地产业及其所带动的贡献率约占2个百分点。因此2003年的“国18号文”首次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在经济发达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的省市,房地产业的支柱作用更为明显。比如,房地产业对上海GDP贡献率更高,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由2000年5.5%升到2004的8.4%,由其带动的关联产业的GDP贡献率则总计约19.5%。因此,早在2000年制定“十五计划”时,房地产业便首次与信息、金融、商贸、汽车、成套设备一起被列入上海的六大支持产业。

在全国国民经济构成体系中,按2009年国家房地产年鉴数据,产业增加值排名次序为制造业(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2.65%)、农林牧渔业、 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4.69%),其中房地产业排名第八。这就是当前我产业结构的现状,传统产业占比依然偏高,新兴产业薄弱。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5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争达到15%左右。 

此涨彼消。调整产业结构,优先发展新兴产业,意味着包括房地产业在内的传统产业的地位将趋于下降。近几年来,由于房价持续高涨、地方政府发展房地产业的热情高,导致房地产业成为当前国内最受诟病的行业之一,是否堪当支柱产业饱受争议。自2003年国家文件中首次将房地产业定性为支柱产业后,国家文件中曾多次重申,比如200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通发稿中就坚持“发挥房地产业支柱产业作用”的论调。不过值得关注的是,200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未提及。 

由此可见,国民经济低迷时,更需要房地产业的支柱作用;经济稳定或高增时,就低调处理之。随着国家房地产业发展方针转向更加注重民生、加强住房保障,稳定房价,房地产业对经济拉动作用和支柱产业地位正在被弱化。虽然还会有很多政府地方政府继续明确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但在国家层面,极有可能以后不会再提及。当然,这不仅是政策导向,房地产业在经济结构的实际作用,可能已过高峰。 

作者系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