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上海大火背后的第一责任人?
仇子明
2010-11-1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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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仇子明 15日那场让静安不安的大火,必然是一场人祸!

17日,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表示,上海大火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

时至19日,上海大火已经吞噬了58条生命,失踪人口尚未全部找到。那么,究竟谁该为罹难的生命负第一责任。“完全可以避免”的火灾在什么方面可以“完全避免”,骆琳并没有进一步指出。 

经济观察报记者历时100个小时的日夜走访调查,我们认为,仅仅将责任推给无证上岗的河南籍电焊工,是不全面的!更是对死者的不负责! 

被刑拘民工的工友告诉本报记者,“电焊工没证,上海佳艺为什么要雇用他们呢?如果说,是无证电焊工叩响了大火的扳机,那么,给他们提供枪支、提供子弹的人又是谁呢?!”

失火建筑物项目的总包方为静安建总、分包方为上海佳艺,目前,上海佳艺的法人代表黄佩信已被警方控制,不过,我们认为,黄佩信还不算是该被问责的第一人。

黄佩信所执掌的上海佳艺,近年来收到的静安区政府工程项目源源不断,但这家静安区的明星企业,却是上海市 “黑名单”的常客。2006年,上海佳艺被列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被通报要求整改并被扣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该公司又在上海城乡建交委公布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企业名单中榜上有名。

既然如此,总包访静安建总又为何将胶州公寓“节能保温综合整治项目”分包给上海佳艺呢?

再往上追问,静安区政府里,究竟是谁,将胶州公寓项目给了静安建总?

这家公司在11.15特大火灾前,即世博期间的7月7日,在上海百乐门大酒店装饰装修工程,因施工不规范烧损外墙保温材料,引发了一场火灾。不过,因时处世博期间,政府有关方面低调善后,故此,该火灾信息未得以全民皆知。

《关于百乐门大酒店“7.7”火灾事故的情况通报》“责成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对分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要求各有关单位的领导一定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一方平安。”

与上海佳艺屡因安全生产问题被点名一样,在上海城乡建交委公布的“未按规定开展2008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企业名单”中,静安建总与前者双双上榜。

静安建总、上海佳艺、无证电焊工,政府的监管部门在哪里?为何要将众多的政府工程项目频频给予这两家安全质量问题严重,且有失火前科的国企公司?

我们有理由怀疑,静安区政府有官员在其间有经济利益!

仅以上海佳艺近三年的财务数据为例:该公司在2009年的总营收为1.1亿元,但净利润却仅为30.79万元,净利润率仅为0.27%。尽管,该公司在07-09年期间,净利润逐年增长,但不变的永远是净利润率,没有一年超过0.5%。上海佳艺,同类行业上市公司的高层以及上市财务界都怀疑,这是一个既不正常的现象,这样的财务数据不真实。

那么,上海佳艺的钱、上海佳艺的利润究竟去哪里?谁“做”了上海佳艺的账?

我们有理由怀疑,将项目拍板给静安建总、上海佳艺这两家安全问题公司的有关领导在其中有经济利益;即使没有经济利益,拍板项目给两家问题公司,亦难逃行政责任。

当然,我们只是怀疑,只能怀疑,我们提请国家审计署严查上海佳艺账目,要么证实,要么证伪?只要顺着这条线索去查,就一定可以真相大白。这更是对58名甚至更多的大火罹难者的庄严负责。

至今,被警方控制的嫌犯依然停留在民工和企业负责人的层面,没有一位政府领导站出来对灾难负责。

谁才是上海大火的第一责任人?这场人祸,如果没有这个尚未被发现的“第一责任人”,或许真的可以如骆琳所言的那样——“完全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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