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他爸是“公权”
杨涛
2011-03-2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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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杨涛/文 李刚,这是一个注定要让网络热闹与喧嚣的名字。 

这不仅在于,去年他的儿子李启铭在醉驾肇事致一死一伤后一声“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去告吧”,语惊全国,震动网络。也还在于,最近一起由河北高院发回重审迷雾重重的抢劫案件中,主办此案的恰恰是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新京报》3月28日) 

2006年8月11日中午,河北保定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警方从手机通话清单上查到,石家庄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王朝遂被逮捕,并于2007年12月10日,以抢劫罪被判刑13年。2010年11月22日,河北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那么,这样一起李刚声称“我保证这案子不存在造假”的案件,真的那么铁板钉钉吗?记者的调查恰恰否定了这一点。 

其一,警方提供的手机话单上没有出具人签名、盖章,并且不是移动公司出具的话单原件,这样的手机话单存在造假的可能;其二,警方从案发现场只取到一枚指纹,王朝母亲怀疑公安机关中有人骗取了她儿子的指纹。2006年9月28日,一个朋友曾给他介绍认识一位保定的“歌厅老板”。王朝到场后,这位老板指着桌上的一瓶XO酒要请大家喝。王朝用手将酒推开,表示自己请客,那“歌厅老板”便是北市区刑侦大队干警王小龙;其三,警方在二次庭审后又出具一份新证词和原供完全相反;而该证人告诉记者那是警方“诱导性”问话的结果。 

当初李启铭发出“我爸是李刚”的狂语时,我们惊诧于这样的言论,因为普罗众生根本不知道李刚是谁,喊出他的名字又有什么意义呢?但是,事实证明,不管你知不知道李刚是谁,也不管李刚最多不过是一个正科级干部,他的能量却真的不可小觑。在“河大交通肇事案”的当事人和解中,我们初步领略了来自李刚的能量,辩护律师无端被解聘,而当事人和解也神秘莫测。今天,我们再一次领略到李刚的能量,一个青年,居然能无端地入狱。 

李启铭说出“我爸是李刚”,那是因为他凭籍了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那么,李刚又凭何来威慑众生呢?今天我们似乎找到答案,那就是李刚可以自豪地说“我爸是公权”。领略公权之威从一个细节就可以看出,王朝在石家庄鹿泉监狱接受记者采访说“第一个动手的就是李刚,他给我的左手上了夹棍。当绳子抽紧的时候,我忍不住大叫起来:‘我的手断了!’”2006年11月2日,王朝被送到保定市看守所,他说自己因被打得遍体鳞伤,看守所法医拍下照片,并依法拒收,又被送到保定市中心医院等医院抢救了11天,于11月13日送回看守所。对于如此严重的刑讯逼供,有关当事警察不受刑事追究还是小事,这样由刑讯逼供获取的口供居然能一路过关,直至将一个人判处13年有期徒刑。如果再联系到这个事实---- “2007年12月14日,一审宣判的当天,王朝的母亲杨惠贤收到北市区公安局三名干警当面交给她的一封举报信,信中称,李刚是为帮助朋友,而将王朝投入监狱”,那就更令人恐怖,公权可以滥用如此,有关方面却只忙着追究王朝的刑事责任,对李刚的举报却无动于衷,李刚不威震四方才怪呢?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趋于将权力用到极致”,权力滥用真的让人惊心动魄。从这一起案件,我们再次看到,必须依法限制公权力,对滥用公权的人必须关进笼子里。具体到司法公权,必须要有两点限制,一是任何通过刑讯逼供、伪造证据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通过庭审,从而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从源头遏制公权打击报复;二是对于刑讯逼供或者打击报复制造冤假错案的,必须建立有效的机制来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当公权被关进笼子后,李刚们才无所凭籍,而李启铭呼喊“我爸是李刚”就没有意义和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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