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化的土地正蚕食农民土地权益
左停
2011-03-3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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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左停/文 在资本化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土地资源的争夺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这既取决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也取决与资本的逐利性,形成了土地与资本的结合,或者土地的资本化现象。在中国,围绕土地的理论争议很复杂,现实中冲突也比比皆是,如最近接连出现的吉林上千户农民被迫出让土地、北京通州数百亩耕地被私自卖给河北等事件。

一方面,土地是开发的对象,一个地区的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等都离不开土地,而中国又是一个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的社会,这就推动与土地相关的资产价格不断上升,土地资产价格的上升,又进一步吸引投资资本的进入。从权属来讲,中国的城市土地为国有,农村土地一般为农村集体所有。城市化大量涉及的是农村土地,农村土地开发,要经过非农化,变为国有土地才能成为工业和建设用地。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处理失地农民的问题十分重要也十分困难,毕竟对大多数农民来讲,土地是赖以养家糊口的资源,尽管不多,却可以年复一年的使用,而失地农民尽管可以有补偿,但补偿往往是一次性的,一次性的补偿在高膨胀的背景下不断面临贬值的风险,围绕失地问题,失地农民与政府的冲突时有发生。然而,即使处理失地农民有不少困难,也不足以抵挡土地开发给政府带来的诱惑。

土地诱惑是土地的另外一方面。现实中,土地本身还是资本的一部分,中国的许多地方政府开发发展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土地经济”。地方政府缺乏资金,就只有卖土地、以土地换投资,或者以土地入股。“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抱怨,上届政府把子孙的土地都卖了。形成这种“土地财政”问题,也不全是地方政府的问题,与中国财政的过分中央集权也有关系,土地出让收入可以较多地归地方政府所有,所以地方政府始终有靠土地生财的冲动。

土地的资本化如果仅仅以市场为媒介,而政府作为一个超然的管理者,事情会容易得多。而事实上,中国的土地资本化过程一直伴随着很强的政府干预,客观上形成了政府权力、资本与土地之间复杂的利益联结结构。无论是征地还是出让,这一结构都以政府为中心,但处于政府两侧的农民和资本所有者却并不对称。在发展主义驱动下,资本无疑更受当地政府所欢迎,而且作为大公司的资本所有方,也有非常成熟的游说和推销技巧。相反,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农民,在现代农业、城市化、园区建设等时髦的话语下,则成为被动的、落后的、需要被改造的群体。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并没有成为壮大了的可以进行集体谈判的“集体”,这个“集体”中介实际过程中降低了政府与众多个体农民谈判的成本,使得个体农民更难捍卫自己的土地权益。

与工业化、城市化一样,土地资本化是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各级政府应该做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如何保护失地农民的权利,甚至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使他们能够共享土地开发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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