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何兵/文 这几天不停地有记者采访,让我发表对坟地涨价的看法。我索性将此前零星发生的观点,总结发表,供国人讨论。我的核心观点是:开放荒山葬逝人。
我查阅了《殡葬管理条例》。《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条例》第二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立法者通常将立法指导思想放在前几条。指导思想决定了立法的具体措施。如果指导思想错误,立法就产生根本性偏差。而这两条立法指导思想,个人认为全是错误的。
《条例》第一条称,推进殡葬改革,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其潜在的价值判断是,我国沿习几千年的土葬是不文明的。《条例》第二条称:“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其明显的判断是,传统的土葬浪费土地资源。
问题在于,我们几千年的土葬传统真是不文明的吗?它的“不文明性”究竟体现在什么地方?对此,立法没给予解答。从官方的言论可以看出,传统的土葬或者是棺木葬,第一超耗费木材。第二耗费土地。而这些都是不动脑筋的粗浅想法。
先说土葬浪费土地的事。立法者预想,坟墓是永久存在的,永存不灭的。如果允许人民土葬,最终我们将被坟墓包围。问题在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我们葬了多少先人,他们的坟墓现在哪里?宋朝的坟墓、清朝的坟墓,除了偶有存在,不都变成平地了吗?村民会愚蠢到被坟墓包围,而不想办法平坟,让儿孙活活地饿死吗?立法需要禁止的是用钢筋水泥做成的永久性坟墓,而不是普通的土坟。
再说土葬浪费木材的事。很多人想当然以为,这是必然的。大家没有想到,为什么一个人在活着的时候,国家不禁止购买木制家俱,而偏偏要在他离开这个世界时,禁止他购买木制棺材?他难道没有权利将木制的衣柜,当成棺材用吗?或者换一句话说,他难道没有权利用制作家俱的木材制作棺材吗?如果国家确实木材资源紧缺,也可以通过立法来解决问题,通过立法给意欲土葬的人,施以植树义务。国家甚至可以通过这一措施,获取更多的木材。比如通过立法,要求每葬一口人,要种植和养护十棵树甚至更多的树。这不同时解决了安葬的问题和绿化的问题吗?一旦这样的政策和立法成为现实,就会有专业性的公司从事植树和葬人的业务。这样两全其美的事,为什么不让做呢?
如果我的上述判断能够成立,国家就应当调整殡葬政策和立法,允许人民自由选择火葬或土葬,将殡葬和绿化联系起来,将人民殡葬先人的朴素情感,转换成绿化祖国的现实动力。国家应当大面积地开放荒山和荒地,开放殡葬服务市场,通过合理规划,从根本上解决坟地紧缺,坟涨飞涨的难题。
我们不缺坟地,缺的是头脑。
- “天价墓”是怎样造出来的 2011-04-11
- 杭州宣布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 2010-06-30
- 民政部:有条件地区可逐步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2009-12-23
- 高价墓地被曝 网友感叹“死不起” 2009-04-08
- 专家称新殡葬条例致夫妻死后无法合葬 2007-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