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换届纪律难解拉票贿选困境
高初建
2011-04-1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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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高初建/文 据新华社报道,中组部会同中纪委11日在京召开严肃换届纪律新闻发布会。中纪委和中组部有关负责同志从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严加考核等6个方面,介绍了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的有关举措。其中包括明确把“5个严禁、17个不准”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作出“5个一律”的处理规定。

换届工作的“高压线”,针对的是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作出干部任用决定,以及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等等“换届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由有关负责人士的口风中可以听出,这类问题并非刚刚露头,而是久已有之,或许还愈演愈烈,已经到了必须严肃对待的程度。

为什么会有那么一些人不顾冒触碰政治“高压线”的风险,去干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之类的勾当,拼命要当官呢?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曾说过:“权力,不管它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都是一种堕落的、无耻的和腐败的力量。”他提出“权力腐败论”,用简明的语言概括说:“Power tends  to  corrupt, and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权力趋向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败)”。这一对权力本质的深刻分析,对“当官问题”中的那些怪现象做出了解释。

腐败无疑是当今社会的一种痼疾。有关专家学者在分析腐败问题时指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是当前腐败的新变向。这让我们注意到两点:其一,在众多的腐败交易中,“权力”始终处于核心位置。有了权、钱、色,以及更多的权力将会轻易获取。没有权,想干什么都可能干不成。如果把“钱”看做财富、资金、工程项目等等诸多物质利益的代表符号,把“色”看做一切人身的服从关系的隐喻,权力可真是个好东西。

其二,在中国传统的官僚体系中,在不同“科层”之间,权力有大小之分,权威有轻重之别。“官大一级压死人”,权高位重者对其下属可以有相当大的处置权。尤其在涉及下属任命、升迁的关键时刻,“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那真是一言九鼎。因此,两个掌握不同权力的官员之间,或是掌握一点小权与手握大权的官员之间,进行权权交易,谋取新的更多的权力,就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当然,在权权交易过程中,“买官”者与“卖官”者之间,“跑官要官”者与“违反规定任用干部”者之间,存在区别。但这区别无非是“投入”、“产出”的先后秩序,以及所获利益的多寡有差异。在以权谋私这一方面,二者保持高度的一致。

权权交易这种腐败,恰恰是在干部任命、升迁中最容易发生,在“换届”的特殊时期容易集中出现的。类似于石家庄团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那样的典型人物,还不是通过交通局长、区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等官员权权交易,一路高升起来的?至于近年来人们注意到的,某地某部门某官员子女、亲属“公务员考试独得高分”,成“唯一人选”,某官员“甲地犯错,乙地任职”,某官员“带病上岗”、“边腐败边提拔”等等的丑陋事实,其背后无不存在权权交易。

相对于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这样的权权交易,“拉票”问题似乎值得单独讨论。有人认为,西方的民主竞选也是要拉票的,只要当事人资金来源清楚,手段合法,为什么不能拉票?难道候选人与候选人之间不能为了赢得选民或选票持有人的支持而进行竞争吗?然而,在我们这儿,情况确实有些不同。比如,尽管目前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行政体制改革,“公开招聘”、“竞聘上岗”、“任前公示”等等创新性的制度已设计出来,开始实施,但这终究不能等同于“选举政治”。按中国目前的情况,对干部的考察、任命使用关系到政权的稳定,“用什么人”的决定权在各级组织。如果把组织撇开,随便什么人都自己站出来拉票,组织上不免担心这会把事情搞乱套。

能够掌握运用权力的官员职务,历来被视为“国家公器”,不可轻易授受。几千年来,官员的产生有过推举、考试、考察与考试结合、“破格提拔”等多种方式。可惜,这一切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任人唯贤的问题,更没有解决廉洁从政、官员是公仆的问题。解决这样的问题,也许还要假以时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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