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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22
雷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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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学术标准与自主性

在一个国家、民族的文化建设和发展中,大学具有重要地位。受过高等教育者所占人口比例,大学数量的多少、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排名、所发论文引用率的高低……均被视为一国文化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而大学水平、质量的高低,无疑与大学的体制——即体制是否能保障大学的学术标准、水平和办学的自主性——密切相关。

哈佛大学是举世公认的名校。1969年,哈佛大学著名教授基辛格要出任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时,仍想保留受人尊崇的哈佛教职,但哈佛大学却对他说“不”。在官职与教职中,他只能选择其一,而不能兼得。“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的权力炙手可热,大学却不愿他兼职,并可对他说“不”,显示出大学以学术为惟一标准的自主性。与那种“官本位”国家许多名牌大学竞相以种种办法“礼聘”高官到大学兼职并引以为荣,形成鲜明对照。

其实,以学术为惟一标准并坚持大学的自主性,也曾是我们一些大学的传统。

五四运动中,北京大学一些学生被北洋政府逮捕,北大校长蔡元培公开表示:“我是全校之主,我自当尽营救学生之责。”并多方奔走,挺身营救被捕学生。营救成功后便辞去校长之职,并在《不肯再任北大校长的宣言》中抗议政府对他治校的干涉,“于是教育部来干涉了,国务院来干涉了,甚而什么参议院也来干涉了,世界有这种不自由的大学么?”1936年和1948年前后,国民党政府曾数次到清华大学捉拿反政府的学生,校长梅贻琦事先得到人员名单后立即通知学生躲避,使很多学生免于遭到逮捕。20世纪40年代,国民党为加强党化教育,加紧对大学的控制,强调课程、教材的统一。针对这一情况,梅贻琦主政的西南联大教务处拟定 《教务处会议呈常委会文》(这份决议由梅贻琦转呈教育部)指出:“部中重视高等教育,故指示不厌其详,但唯此以往,则大学直等于高等教育司中一科,同人不敏,窃有未喻。夫大学为最高学府,包罗万象,要当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岂可刻板文章,勒令以同。世界各著名大学之课程表,未有千篇一律者,即同一课程,各大学所授之内容,亦未有一成不变者。惟其如是,所以能推陈出新,而学术乃可日臻进步也。”“今教部对于各大学,束缚驰骤,有见于齐而不见于畸,此同人所未喻者一也。”这篇文章虽然不出自梅手,却表明了他坚持学术自由的决心,即使顶头上司教育部违背这一原则,也毫不畏惧地抗争到底。1946年8月,吴晗回到了清华,受聘为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此时他的左派言行已引起了国民党当局的注意,8月16日,教育部曾接到有关权威当局指令,因此立即密电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要他“密切注意”吴晗,并说“共党分子吴晗前为西南联合大学教授,自六月初旬来沪后,其活动颇为积极,在学界活动尤烈,常至各大学校及左派之群众集会作公开讲演吸收青年”,要求清华不再聘吴晗为教授。但是,梅校长对教育部的指令根本置之不理,仍以学术为惟一标准而不管吴晗的政治观点是左是右,坚持聘吴为教授,教育部却也奈何不得。

哈佛是私立大学,“不买政府的账”还说得过去,而北大、清华是国立大学,主要由政府拨款出资,蔡、梅竟也不同意政府干预,依流行的观念颇有些“匪夷所思”:学校是政府办的,政府当然有权要怎样就怎样。然而,在蔡、梅和当时的社会观念中,大学是公共物品,政府有责任出资办学,但具体怎样办学,则应由专门人才主管,政府不得随意干预。当然,除了观念因素以外,更重要的是当时的社会结构存在着一个相对强大的民间社会,有民办大学、教会大学的竞争,有公众舆论的强大压力,这些都是大学能保持相对自主性的因素。

当教育资源完全由国家掌握、没有民办大学的竞争,大学实际成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下属 “行政单位”时,大学便很难坚持严格的学术标准和办学自主性。现在,校领导都是有行政级别的 (以前一般是局级,近年少数大学校长升为副部级),自然首先是对行政的“上级”负责。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张维迎在 《大学的逻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一书中深有体会地说:“一个政府主管部门的处长,可以随时召集大学的校长去开会,可以训令大学校长,大学校长没有一点办法,因为你的经费来源都是由他拨的,得罪不起。”据他所说,北大在1999年曾把社会科学部和科研部合并成一个部门,但有关部门就不高兴,“你把社会科学部合并了,如果其他大学都效法,那我以后干什么?所以你合并社会科学部,我就不给你科研经费,北大后来被迫又把它分开。”以北大的地位之尊尚且如此,遑论其他学校。因此,才会有各校(甚至最著名的大学)竞相聘请高级官员到学校任教、兼职之怪现象,因为所请官员级别越高,学校能得到的各种优惠资源越多 (包括声望也是一种资源);也才会有各高校竞相给各级官员滥发滥卖文凭、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种见怪不怪的怪现象。

教育史早就证明,大学的水平、质量的高低,是否富于创造性,关键在于制度能否保证大学以学术为最重要标准和大学的办学自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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