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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教案”的隐喻

  
作者:雷颐
发布日期:2008-05-14
雷颐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leiyi5684@vip.sina.com

  政府是由各级官员组成的。1870年“天津教案”是中国近代史上最大的“教案”之一,在“天津教案”的办理过程中,清政府的基层官员、高级官员、以慈禧为代表的朝廷,以及官场内的洋务派和顽固派都参与其间,不论他们彼此间有多少不同和矛盾,但这种互相作用的合力,形成了“天津教案”的“政府处理”。“中兴名臣”曾国藩,因代表清政府对“天津教案”的处理而物议沸腾,一时间成为千夫所指的罪人,他自己也大有“外惭清议,内疚神明”之感,不久便撒手人寰。这固然是他个人的无奈喟叹,其实也是清政府已丧失正确应对现实能力、进退失据、难逃覆亡命运的隐喻。“天津教案”无疑有多种研究角度,本文主要是从清政府的决策及危机处理层面来分析此案。

了解“天津教案”及清政府的应对措施,自然不能无视近代以来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传教活动引起的与中国官方、民间的利益和文化冲突这一基本背景。在这种背景下,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士大夫、官绅及一般民众与洋人教会之间的矛盾一直十分尖锐,“反洋教”一触即发。在士大夫、官绅和一般民众眼中,洋教自然是“异类”,有关其各种传闻一直不断。其实,早在列强还未侵华的明末,就有传教士使用迷药拐人,将人杀死后拆割人的肢体、器官用以和药的传说。鸦片战争后,近代中国最重要的启蒙著作魏源的 《海国图志》,也有关于洋教用药迷人信教、挖华人眼睛制药的内容。以后,这种传闻越来越多。1870年春夏,天津地区发生疫病,法国天主教育婴堂所收养的婴儿大量死亡,达三四十人之多。事实上,婴儿大量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育婴堂收留了许多本已奄奄一息的婴孩。这时,谣言在天津迅速流传,说是天主堂的神甫和修女经常派人用药迷拐孩子去挖眼剖心制药等。各种谣言越来越多,越传越广,信之者越来越多,人们的愤怒越来越强烈。

在这种群情汹涌、险如炸药桶一点即爆的情势下,本应息事宁人的清政府却火上浇油。迷拐贩卖儿童向来就有,恰在此时,抓获了两名名为张拴、郭拐的拐童罪犯。据天津府的告示称:“张拴、郭拐用药迷拐幼童。风闻该犯多人,受人嘱托,散布四方,迷拐幼孩取脑剜眼剖心,以作配药之用。”前句是实,但重要的后半句却写入了并无实据的“风闻”,其真实意思却是想强调“风闻”的“真实情”,客观效果也正如此。政府文件中正式写明了民间传言中的“迷拐幼孩取脑剜眼剖心,以作配药之用”,而“受人嘱托”更是不言即明地指向教会。

由于官府正式肯定了原来的传言,有关传言就更多,信者也更多,民间捉拿之风陡盛。此时,天津百姓经常三五成群聚集在教堂周围,愤怒地发表各种言论。就在这时,民众又拿获了一名叫武兰珍的迷拐犯。经天津府严审,武兰珍供称其作案使用的迷拐药为天津法国天主教仁慈堂所供给。虽未经核实,但消息不胫而走,天津民众与士大夫确信其真,群情激昂,乡绅集会于孔庙,书院为之停课声讨,聚集在教堂外的愤怒市民达万人之多。教民与普通民众不仅口角相争,而且抛砖殴打。

喧闹惊动了离教堂不远的法国领事馆。向来态度傲慢、不把中国民众和政 府 放 在 眼 中 的 领 事 丰 大 业(Fontanier,HenriVictor)乖戾暴躁地迅速带人闯入天津府衙,要求地方大员崇厚、张光藻调兵镇压。遭到拒绝后,气极败坏的丰大业在返途中遇到静海知县刘杰,在刘与之辩论时,丰大业开枪向刘射击,射死挡在前面的刘杰跟丁。丰大业的开枪杀人行为自然激起天津民变。数百名愤怒的围观百姓当即打死了丰大业及其随从,又冲入法国教堂,打死法国神父、修女、洋商、洋职员及其妻儿等计20人(包括几名俄国人),以及中国雇员数十人,并焚烧法国教堂、育婴堂、领事署及英美教堂数所,酿成了震惊中外的大事件。

其实,天津地方政府之所以一开始就以官府告示向民众指明教堂迷拐儿童、剜眼剖心制药,盖因朝中势力颇大的顽固派向来主张利用民意来抵制洋人。“天津教案”发生后,顽固派就认为民众为保卫官员而杀洋人,说明“民知卫官而不知畏夷,知效忠于国家而不知自恤其罪戾”,可以趁此机会,把京城的“夷馆”尽毁,京城的“夷酋”尽戮。著名的顽固派代表、内阁学士宋晋奏称育婴堂“有?装幼孩眼睛”,连慈禧太后也深信此点,向曾国藩谕道:“百姓毁堂,得人眼人心。”尽管顽固派对政府决策有相当影响,但他们毕竟不会也不敢与洋人交涉。与洋人谈判的重任,不能不落在洋务派官员身上。天津本属直隶,名重一时的直隶总督、洋务派重要官僚曾国藩,自然是处理天津教案的最佳人选。在顽固派的影响下,朝廷开始态度一度强硬,曾下令说:“此后如洋人仍有要挟恫喝之语,曾国藩务当力持正论,据理驳斥,庶可以折敌焰而张国威。”并表示要在各地做军事准备。

曾国藩到天津后,经过一番认真堪查,确认迷拐、挖眼、剖心等均系传言。如被指为教会装满婴儿目珠的两个瓶子,经清政府官员打开一看原来是腌制的洋葱。此时的曾国藩也即清政府面临两方面的巨大压力:一方面是国内强大的舆论压力,各地激愤民众根本不相信这一结论,天津更是民怨沸腾;另一方面是来自列强的压力,事件发生后,法、英、美、俄等七国联合抗议,并以出动兵舰相威胁。

对民众,曾国藩在《谕天津士民》文告中先赞扬“天津士民皆好义,各秉刚气”,然后,又针对他们在没有“迷拐之确证,挖眼之实据”情况下“徒凭纷纷谣言,即思一打泄忿”,他告诫说:“或好义而不明理,或有刚气而无远虑,皆足以偾事而致乱。”对法国,曾国藩拒绝了法国提出的处死天津提督陈国瑞及天津府县官员张文藻、刘杰此3人以抵命的要求,认为如此处理“我朝廷命官”太丢国家、政府的脸面,并以养病为名将张、刘二人放回原籍躲避风头;陈国瑞因有奕 保护而送往京城。

清廷这时已急于解决危机,政策有变,且反指曾氏有包庇犯官之意。曾国藩忙又派人将张、刘二人找回,录下口供,送押解刑部。最后,刑部判决将张、刘二人发遣黑龙江赎罪,但仍未如法国要求将其处死,而“反教”最激烈的陈国瑞却“赖朝廷加恩保全,令仍回扬州治病”。对法方提出的缉拿凶手的要求,曾国藩知道难以拒绝,于是匆匆忙忙“缉拿”了20名“凶手”判决死刑,以抵被打死的20名洋人之命。其实,其中有些是已判决死刑的囚犯,有些则并无确证。对这种不讲证据的“一命抵一命”的做法,连他的门生李鸿章都不表认可,急忙去信劝阻。在津案处理后期还未议结时,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刺,朝廷又将曾任两江总督多年的曾国藩调任两江总督,由李鸿章接任曾国藩,最后议结津案。曾不赞同曾国藩的李鸿章接手后,才感到自己原来的想法行不通,还真不能不“一守曾国藩旧章”。

“天津教案”使曾国藩从“中兴名臣”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之鼠,成为举国欲杀的汉奸、卖国贼。协助曾处理津案的丁日昌也受到激烈攻击,被骂为“丁鬼奴”。而醇郡王奕等一群权要纷纷上奏,要求皇帝下旨讨伐洋教、惩处媚外官员。困局由洋务派官员解开,但顽固派却得到了一种 “道义上的力量”,使洋务派在舆论上反成为国家、王朝的罪人。其实,这也是慈禧的策略,最后的决定是由她拍板的,她后来也急于议结,但又要保持自己 “重民意、惜民气”的“清议”,所以要“解铃人”承担责任,成为她的替罪羊。

实际上,朝廷这种“两手策略”是相当危险的。对亟须和平稳定环境才有自强机会、甚至生存机会的清政府来说,维持局面的平稳至关重要。但一些官员却根据自己的观点立场或从自己的“集团私利”出发,屡屡以激发民众的“爱国激情”作为与洋务派争权夺利的手段,而一旦民众情绪被动员起来,便很难控制。质朴的民众确实很难想到,自己的满腔爱国热情有可能成为清政府内部政争中为人所用的工具。不过,顽固派的豪言壮语并不能真正治国,只能是不切实际的误国空谈。所以,此时主张焚教堂、掳洋货、杀洋商、沉洋船的醇郡王奕 ,一些年后成为军国大政主要决策者之一的醇亲王时,便不能不渐渐转而支持洋务派。

在“天津教案”中,如果政府官员一开始就澄清谣传,而不是纵容、默许甚至煽动由谣传引起的民众愤怒情绪,事态很难发展到这种失控地步。在近代中国被侵略的大背景下,群众的愤怒无疑是正义的,然而越是正义,也越容易过激。正义在手而又有政府支持,群众情绪、行为将更趋极端,“极端”必然引起严重后果。因为清政府终将对外谈判、妥协,此时便要控制甚至镇压失控的民众。如此一来,民众则又把矛头对准清政府,认为其软弱无能、投降卖国。如此反复,清政府的威望必然一次次降低,这本是清政府应该而且能够避免的悲剧。而民众似乎也总是忘记,清政府终归是要“议结”的,它首先牺牲的当然是民众,而对那些本应承担最大责任的煽风点火的官员,则会尽可能保护。这样的历史悲剧,民众真不应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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