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与农民(1)
周其仁
2010-12-28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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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

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qrzhou@gmail.com

每次物价大幅上涨,都免不了扯上农业与农民。上世纪80年代我在杜润生领导下做调查研究工作,就受到过这个“联系”的困扰。最近物价趋紧,相关论调又起,似曾相识,决定为文略加分析。

以今年11月份的物价为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指标数据是这样的: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1%,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5.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6%。在消费品八大类商品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7%,居住价格同比上涨5.8%,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4.0%,其余涨幅不高,有两类的价格还下降了。统计局发言人因此说,11月我国物价指数上涨的主要推手是食品,因为“11月份全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了11.7%,拉动CPI上涨3.8个百分点,贡献率是74%”。

此条新闻,大有讲究。我注意到,央视在播发国家统计局发言人公布并解释上引用物价指数的时候,屏幕上显示的“贡献”一词,被打上了引号。各家平面媒体的报道,我看到的也一律给“贡献”打引号。很可能,国家统计局发出的新闻通稿就是这样处理的。

很明白,对物价上涨做出了 “贡献”,可不算什么好事情。不打个引号处理,似乎就把通胀之责归给了食品和农产品。农产品又是农民生产的,于是,通胀责任的链条就追到了农村、农业和农民,似乎通胀由农产品推动,通胀的受益人就是农民。现在,“贡献”加上了引号,追究农业和农民责任的含义减轻了不少,但农民与通胀究竟是个什么关系,还有不小的模糊。在城镇居家过日子的,菜篮子、米袋子之价涨了,钱袋子就瘪了。涨瘪之间,居民骂商人,商人说成本,几下子就追到了农业和农民。

那么,农业和农民对物价总水平到底有没有贡献呢?看来是有的。原因简单,离开了物价统计,谁也无从观察物价总水平。成千上万的消费品和服务,林林总总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公布出一个物价指数,可行的办法只能分类加总。目前我国就是把八大类消费品外加若干服务项的价格变动,合成出一个消费者物价指数(CPI)。统计局另一位发言人今年6月讲过,中国目前CPI中,食品占比在40%左右,居住类的权重约为15%。食品占比最高,变动一小点的影响就很大。像今年11月份的情况,食品本身涨价幅度最高(11.7%),又是物价指数里最高的权重 (40%),一起拉动了CPI同比上涨3.8个百分点,占整个消费者物价指数同比上涨5.1个百分点的74%。此贡献,真材实料,应该不需要加引号的。

但是,说食品和农产品价格上涨对物价统计指数做出了贡献,绝不等于说食品价格就是CPI上涨的原因,更不等于说食品和农产品是通胀的祸首!问个小问题吧:食品价格又因何而涨?农产品价格又因为什么而高?按照很流行的“成本决定价格”的思维,农产品价格上涨是被农产品的成本上涨“顶”起来的——生产农产品的人工、化肥、农资、燃料、物流等等的成本,今年以来不也是升得很急吗?

是的,在市场之中每个人的产出都构成别人的成本。要追通胀的源头,买米的举报卖米的,卖米的举报卖化肥的,卖化肥的举报卖化肥原料的,卖化肥原料的说人工贵啦,因为他们吃的米贵啦!这样来回转圈的游戏,我从上世纪80年代就经历多回。反正每遇物价上涨、人言滔滔之际,各部门的众君子都非常谦虚。转来转去,查成本的成本——哪项生产是没有成本的呢?——才发现每个环节都很 “无辜”,所有产出品的价格上涨是因为各自上游的成本价格在上涨。

把所有供求连到一起,也许从另外一个方向比较容易走出来。试试看:米价上涨是因为买米者互相竞争,你不出价我出价,斗来斗去就把米价拉上来的。买米者敢出价是因为他自己的收入涨,那又因为是雇工的需求旺盛,谁在“招工难”中出价高,谁就得工人。再追上去,是市场的订单多,才拉动了多招工;订单多又是因为市场需求的拉动。如此一律向下游产出品的方向追,追来追去就发现每一个环节都是因为需求的拉动——别人对你产品的需求旺,导致你对上游产品的需求也旺。这样看,所有成本之价都是被需求拉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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