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节与酷刑
章敬平
2011-05-3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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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走后

——辛亥革命百年系列之四

章敬平

法学博士

zjphhh03@gmail.com

 

1916:天津双烈女案

天津的中山公园里,有一块斑驳的石碑,上书《南皮双烈女庙碑》。岁月的风霜雨露早已模糊了这则碑文,但是它的拓本在今天的拍卖市场上却要价不菲,追溯原委,不单单因为碑文的书写者赫赫有名,还因为碑文记载的故事已经载入了历史。

1916年5月14日,碑文中的主人公张立姑和张春姑,一对花季姐妹,服毒自杀了。这天夜里,她们吞食了煤油浸泡的火柴头,带着对逼良为娼者的仇恨,痛苦地离开了那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逼死她们的是一个名叫戴富有的天津地痞。

如果不是父母逃荒,她们的生命永远不会和这个天津地痞有任何交集。逃荒到天津拉洋车的父亲,在失去洋车、家境陷入绝境之时,掉入戴富有布置的陷阱,连同她们姐妹一起落入万劫不复之境。

开始,妹妹张春姑去戴家做了童养媳。戴富有以提亲为名,用一张婚约,轻而易举地将张春姑带回了家。接着,父亲死了,戴富有乘火打劫,将张立姑和母亲哄骗到戴家。

当她们发现戴富有的真实意图是将母亲改嫁、将她们姐妹卖到妓院之时,她们毫不犹豫地逃离了戴家。不愿善罢甘休的戴富有伪造了两份婚约,行贿了法官。枉法裁判的法官判决张氏姐妹归还戴家。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当这道屏障不再属于张氏姐妹,对她们选择了火柴头。她们将火柴头上的磷刮下来,堆成一堆,而后用煤油一泡,吞入腹中。

在底层社会,这样的死讯,具有强大的口水传播能力。张之洞的儿子,还有其他迁居天津的南皮达人,在宗族观念的支配下,挺身而出,主持公道。当时的“天津高等法院”,迫于民意,改判了此案。

当时的“天津市公安局局长”为平息众怒,给老百姓一个交代,厚葬双烈女。虽然《南皮双烈女庙碑》开篇就已点明皇帝已经退位了,皇帝时代的烈女观念还是鼓舞了天津城的达官贵人,据说,出殡那天,军乐队开道,随八抬大轿参加葬礼的政界政员、社会名流不下千人。

当时的盛大场面,我们今天的想象力已经无法复原,可以确知的是《南皮双烈女庙碑》的显赫,碑文的撰写者,是清末东三省总督民国大总统徐世昌,碑文的书写者,是辛亥革命之前当过“部长级高官”的清末大书法家华世奎,碑文的篆刻者,是天津的议员,小有名望的篆刻家张寿。

名家出手的《南皮双烈女庙碑》,是“南皮双烈女案”中最引人瞩目的符号,被当时的人们看作达官贵人赋予弱女子的殊荣。而我却觉得,围绕着碑文的名家,也是杀死张氏姐妹的“凶手”。正是因为献给烈女的赞歌,正是因为贞节之类观念强加给女人的成见和习俗,一部分女人在事关贞节的时候,才会毫不犹豫地谱写“生命诚可贵,贞节价更高”的悲歌。

日后贵为大总统的徐世昌等人,虽然没有加害于张氏姐妹,却通过他们对“烈女”这个名份的歌颂,通过对张氏姐妹这一对榜样人物的激励,间接杀死了一堆躺在贞节牌坊之下的女性。

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那个天津地痞戴富有妄图诱骗拐卖的不是一对姐妹,而是一双兄弟,不是让一对姐妹去卖淫,而是逼一双兄弟去做苦力。结果会怎样?即便一双兄弟不堪命运的摆布自杀了,会在那个时代引起那么大的反响吗,会被追授为“烈士”吗,会受到徐世昌这样的达官贵人、华世奎这样的书法名家的宠爱吗?

他们,那个时代的权贵名流,通过《南皮双烈女庙碑》这个符号所表达的,不是他们对张氏姐妹的生命的尊重,而是他们对“烈女”这个象征节操的符号的珍视。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代,两个卑微的生命逝去,对那些高居庙堂之上的人们,实在算不了什么,可是,“贞节”作为封建道统的一部分,似乎是不可怠慢的。

说什么生命权是最高的人权,那是那个时代屈指可数的法学家的观念,一般大众,全然不知。张氏姐妹死后不久,《双烈女》就上演了。1949年,北京市政府为了配合消除娼妓运动,还请著名的表演艺术家新凤霞重演了《双烈女》。再之后的1980年代,《双烈女》又一次被搬上舞台。我不知道,随着时光的推延,人们对烈女的尊敬是否有所变化。

前两年去天津出差,四处溜达,寻找南皮双烈女庙碑的时候,我在想,当年的徐世昌、华世奎等人,在为碑文忙活的时候,会不会私下里嘀咕:这两个姑娘,真傻!

1917:绞刑架下的洪述祖

谁是刺杀宋教仁的幕后主使?袁世凯还是孙中山?近百年后,史学家们还没有拿出标准答案,但是,洪述祖作为“宋教仁案”的直接责任人,早已成为定论。

1913年三月的一个夜晚,行将出任国务总理的宋教仁喋血上海滩,缉拿凶手的声浪此起彼伏,一个帮会头子,一个流氓兵痞相继归案。随着侦查的步步深入,国务院秘书洪述祖浮出水面。

洪述祖,是一个让江苏常州人唏嘘不已,感叹命运无常的人。作为一代名儒洪亮吉的曾孙,他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名门之后,不但精通诗、书、画,还对算命看相卜卦之学颇有造诣。靠着横溢的才气,洪述祖以幕僚的身份,紧随刘铭传、左宗棠、袁世凯等人,在中国近代政治舞台上晃来晃去。

将洪述祖与宋教仁案牵连在一起的,是上海地方检察厅查出的一大叠密电,稀稀拉拉的电文,泄漏了洪述祖参与密谋刺杀宋教仁的秘密。不愿重蹈落网的帮会头子和流氓兵痞的覆辙,洪述祖逃之夭夭,隐身青岛,做起了寓公。

天网恢恢,为什么洪述祖能够堂而皇之地溜走?有人说,袁世凯有意放他一马,也有人说,洪述祖工于心术,机敏奸诈。不管原因是什么,反正洪述祖躲过了那个风声鹤唳的时节,不像宋教仁案中的其他四个嫌疑犯,尚未进入司法审判程序,就离奇地毙了命。

时间进入1917年,宋教仁案早已湮灭于一场接一场的政治风雨。自以为风头已过的洪述祖,小心翼翼地走出隐居岁月,重返十里洋场,以一个化名,蛰居于上海的英美租借。

这一年的某月某日,因为某个我无暇赘述的原委,洪述祖被宋教仁年仅十五岁的儿子,扭送至租界的会审公廨检查处。没过多久,他就坐上了北京京师地方审判庭的被告席。宣判、上诉、驳回上诉、再上诉、再宣判,来来回回,几番折腾,大理院在他落网将近两年后判决洪述祖死刑。

于是,洪述祖走上了绞刑架。

请注意,是绞刑架。

至于这个绞刑架,是英国进口的,还是德国进口的,抑或是法国进口的,我看过不同版本的史料,也没个准。可以确知的是,这的确是个进口的绞刑架。

当时,大总统黎元洪禁止对死刑犯执行枭首,认为砍头,让罪犯身首异处的执行方式,过于残酷。这个背景,无意间让洪述祖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被执行绞刑的人。

毛泽东的同乡朱德裳在《三十年见闻录》中,以一个记者的笔调,讲述了洪述祖走上绞刑架之前的一天。那一天,某个与他私交甚笃的狱官,哭着告诉洪述祖“判绞决”,洪述祖问他“行刑何日乎?”狱官说明天早上。洪述祖交代他:“为我呼妾来,与之诀。”见宠妾眼泪哗哗的,洪述祖神情自若地说,不必如此,生死,命也。接着,要来纸笔,写了副对联:服官政祸及其身,自觉此心无愧怍;逢乱世生不如死,本来何处着尘埃。放下笔,他对狱官朋友说,一直打算给你看个相,就今天吧。

这段见闻,不知真假。可知的是,判决洪述祖绞刑之后,刽子手先找了一条肥胖的狗,做了一个实验,感觉还不错。岂料,第二天,当洪述祖走到绞刑架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洪述祖身体过于肥胖,双脚腾空之后,脖子竟然支撑不住身体的重量,在行刑官的注目下,颈脖断裂,头颅落地,身首异处,鲜血乱溅。

这显然违背了对洪述祖施行绞刑的初衷。身首异处,是酷刑的标志,是需要反对的。

洪述祖生前死后,酷刑一直是法学家反对的目标。1905年,沈家本和伍廷芳给当时的皇帝递交奏折,请求废除凌迟之刑,说,化民之本,固在政教,不在刑威。此后,凌迟等残酷的执行死刑的方式逐渐被抛弃。如果酷刑不曾改革,像洪述祖这样谋杀总理的罪犯,不被凌迟,也要被斩首,如果改革得彻底一些,他在绞刑架下的惨状或许可以幸免。洪述祖死后第十年,南京政府颁布新刑法,绞刑被废除,改成了枪决。

废除残酷的死刑执行方式,是刑罚人道主义的胜利。在人道主义未曾成为主义的年代,死刑犯是不被当人看的。从被车裂的商鞅、被腰斩的方孝孺、被凌迟的袁崇焕,到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被火烧死的伽利略,古代东西方的死刑都是残酷的。

人是万物之灵长,酷刑在死刑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哀嚎中,达到了报复凶手、震慑他人的目的,也将人之为人的尊严踩踏在脚下。品味洪述祖走向绞刑架之前的言行,我们会发现,洪述祖和你我一样,也是人,也有着不能被我们轻视践踏的人的情感和尊严。为了珍视人的情感和尊严,二战之后,《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刑罚”,以免“轻贱人类”。

洪述祖的宠妾不会预知这段文字,即便预知了,也未必懂得其中的深意。她所知的仅仅是,将洪述祖60岁的尸体抱回家,在头颈间缝合了五针。而后,按照洪述祖的遗嘱,为他穿上僧服,归葬于常州五奎桥的祖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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