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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薪合并,算算你多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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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1

8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正式发布《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通知》对“双薪制”、离婚房产转让等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的口径进行了统一。

其中引起关注的是取消原“双薪制”计税方法,新的“双薪制”将是:将个人第13个月工资与当月工资合并后计征个税,这意味着年底领取双薪的人们收入将在一定程度上缩水。

为此经济观察网特别设计了“年底双薪合并”计算器,算一算年底双薪合并后,你多交多少税。

工    资: 元
改前个税: 元
改后个税: 元

示例:以工资3000元为基准,按旧方法“双薪”计税:

工资:3000元,减去2000元起征点,为1000元,应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为第二级,相对应的税率的10%,速算扣除数为25。具体算式为:(3000-2000)*10%-25=75元

双薪:3000元,应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为第三级,相对应的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具体算式:3000*15%-125=325元

则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75+325=400元

按新方法“双薪”计税:

收入:6000元,减去2000元起征点,为4000元,应适用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为第三级,相对应的税率的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具体算式为:4000*15%-125=4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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