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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之争与记者操守

  
作者:李肃
发布日期:2008-04-22

读者:和君创业咨询公司 李肃

2008年4月22日

经济观察网编辑:

日前,我在新浪网直播室谈宗庆后的偷税案,批评某财经媒体记者误导舆论,引来全国人民误认为宗庆后偷税已成定局。节目一结束,我就接到这位记者电话。基本内容如下:

记者:你为什么说我误导舆论?

李肃:因为这一案件并无定论,而你在文章中给宗庆后定的调是偷税肯定偷了,只是数额大小是否构成犯罪还有争论。你的根据是什么?

记者:我是从税务机关听到的,我只是转述他们的观点。

李肃:法院正在审案时,法院里的个别人议论能代表案件性质吗?你能告诉我一下这个人是办案人,还仅仅是局部知情人?

记者:我们有我们的行业准则不能告诉你谁说的 。

李肃:记者应该有客观性,特别是这种重大案件,不能带有偏见来误导舆论,你这次报导的新闻效果达到极点,非常成功,我很钦佩你的新闻爆料能力。但是,如果靠编造新闻来轰动社会,那可不是记者的行业准则。

记者:对这个问题我们各有各的理解。

李肃:我没想说服你,但舆论被你误导之后,你也该让我发一些议论,对你提出一些批评,把被误导的舆论引导回来。在我看来,如果达能欺骗宗庆后,导致宗庆后误以为在新加坡已经完税,那么达能确有恶意设置陷阱,并在双方发生矛盾后威胁宗庆后、检举宗庆后之嫌。这就不是什么宗庆后偷税,而是达能在陷害中国企业家。

记者:你在新浪的谈话很有胆量,但有些言辞过于激烈,说达能是跨国公司中少有的敢于违法乱纪的公司,你也不怕达能告你诽谤?

李肃:达能在商标权的转让上就是公然违法乱纪,不仅搞变相转让合同,还在法院告国家商标局,这难道还不算敢违法乱纪的公司?在这次冲突爆发之初,达能为低价收购非合资企业,给宗庆后个人6000万美元,就是有商业贿赂的嫌疑。

至于达能告我,我可从来不怕。你不是与达能关系很近吗?你可以转告达能,去年六、七月份达能的律师就威胁要告我,到现在我也没等来,让我十分失落,我以被达能状告为荣。

记者:为什么?

李肃:因为达能从战略到管理、从法律到道德、从政治到外交,自己存在较多的严重问题,即便他不告我我还要“无事生非”批评他,他若告我我更能代表正义与他全面清理一切是非。

我对记者有着天然的敬重 ,1987年,我们和君创业咨询公司的前身,是与当年最著名的报纸《世界经济导报》合作创办的,由导报秘书长范均任理事长,我任总干事。那时,中国的记者以改革为己任,一批满腔热情的改革志士聚集于新闻媒体,从无任何商业性的肮脏行为。最近几年,我又看到了新一代的记者群成长起来,他们又开始恢复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之风,越来越具有正义感和创新冲动。

但是,确有个别记者,还在九十年代的有偿新闻惯性中生活工作,不惜为个人的商业利益卖身求荣。

在这次达娃之争中,某财经媒体的两位记者写了 一本《出轨》的 专著,从头到尾的达能色彩,实在让人难以想象。例如:在事实依据上,全书摘录的大多数内部文件均来源于达能,报道杂志的言论也被作者有倾向性地做了片面引证,更为让人震惊的是;关于双方的法律冲突中,所有达能败诉的事实全部被作者隐去。

在对达能与娃哈哈的评论倾向上,作者对娃哈哈的指责贯穿全书,对达能的评价常常带有明显哀怨,批评秦鹏当年对宗庆后过于软弱等,认为达能“纵容”了宗庆后,才有后来的达娃之争。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意。

在对宗庆后和娃哈哈员工的态度上,作者许多议论充满恶意,特别是对娃哈哈文化的批评,对娃哈哈的女干部、女员工的歧视贬低,都在娃哈哈员工中引起了公愤。

在对达能公关公司的态度上,作者竭尽吹捧能事,许多赞美之辞已近于阿腴奉承。

据传,这两位作者拿了某公关公司很多的好处。从全书的内容和倾向分析,这种传言让人不能不引发联想。

八十年代中期,我在与《导报》合作中。与《纽约时报》记者伍洁芳关系极好,她是一位因新闻报导而得“普利策”奖的优秀记者,在她看来;发达国家大牌记者在采访中不仅不会索要利益,而且还常常要做信源投资,因为,第一、记者的竞争压力使每个人必须拿到好的新闻才有生存空间;第二、独家新闻的采访给媒体带来的收益会与记者的奖励挂勾;第三、记者角色的转化形式和地位提升的目标,是通过客观公正地写出震世之作,靠有思想有资料的专著变为专家名流。中国的新一代记者确有很多现代的媒体精英,我们应该从发达国家学习很多经验,使我们的媒体产业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的大势,并由此涌现出一大批专家名流型的著名记者。

文中提及的财经媒体都是中国第一流的新闻媒体,在其中任职的记者应该有更高的素质能力与道德风范。如果出现为了商业利益不择手段、误导舆论甚至诽谤他人的记者,对整个社会产生的危害将远远超出一两个腐败的官员。

                                            读者 李肃

(读者来信不代表经济观察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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