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策性农业贷款担保公司解决农民贷款难题
读者 张党
2008年6月11日
经过笔者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农村金融市场的调查分析后,笔者发现农村金融市场中正规金融一直未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农民的金融需求存在很大缺口,农村非正规金融占据主要地位。正规金融利率虽低,但门槛不低;非正规金融门槛虽低,往往利率很高。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必须通过有效的金融创新来解决。
农村正规金融的痼疾在于农民贷款的小额性和贷款担保、抵押品不足两个方面。前者导致银行的贷款管理成本太高,后者导致银行经营风险过大。这两方面的原因都是困扰农村正规金融的顽疾。而信息的不对称又迫使银行只能从这两个方面去判断贷款的可行性。市场机制是无法解决这两个问题的。因为市场既无法改变自由意志,也无法改变农民的收入状况。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开拓市场边界来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建立新的市场交易主体来为间接融资提供中介、分担风险。
在中国,解决担保、抵押品不足最直接的方法也是最不可能实现的方法就是明晰土地的私有产权。科斯定理明确指出,一旦产权明晰了,一切问题都可以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获得完美解决。换句话说只要明确了土地所有权及其流转贷款抵押品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然而中国当前的情况来看,这是无法实现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我国当前农民众多的基本国情就决定了土地国有、承包使用的政策几十年内不会变革。
中国农业生产的现状及银行的经营模式就决定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唯有通过积极研发新的金融产品,通过金融产品的借鉴、创新来解决。
对于第一个痼疾,可以借鉴欧美的联合贷款制度。由于农民的贷款需求结构及用途具有相当大的同质性,可以捆绑在一起,以农民自己互为担保,互相监督,从而放大贷款金额,从而降低贷款的管理费用。农村金融机构向联合贷款小组成员提供贷款。小组成员对彼此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代为还款。贷款发放后,小组成员推选的联保小组组长应及时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协助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人员管理贷款。
这种贷款模式既可以节省贷款后的管理成本,也可以节约贷前审核的信息成本。农民在申请这种带宽时会主动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村民为合作伙伴。贷款农户之间互相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即可以起到有效的监督,也可以防止投资失败后对其他农户形成过重的负担。贷款发放后,还可以拓展贷款出售业务,将此类贷款打包出售给大型商业银行,或研究开发CDS产品,以分散风险。甚至可以考虑建设专门的农户捆绑贷款转让市场,以分散银行风险。
对于这种业务的开办机构,笔者以为以应以农业银行为主。开办此业务首先需要有专门的产品研发机构,中小型银行及农村信用社是不具备此条件的。其次要有一定的农村金融基础,足够多的网点结构才能推广开来。第三,要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第四要有能力参加高层次的债券市场,以发行抵押债券,分散风险。
联合贷款制度不同于农户联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是指社区居民依照本指引组成联保小组,贷款人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的,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期还款的管理办法。其贷款人只有一个,而担保人有多个。这种方式片面降低了银行经营风险,但是却使贷款农户花费更多的成本去寻找担保者。联合贷款却恰恰相反,同质贷款者互为担保,节省了贷款户寻求担保者的成本,真正落实了节约交易双方成本,解决贷款担保问题也需要通过金融创新来寻求突破口。通过拓展市场边界,建立新的市场主体来转移矛盾的焦点,从而曲线解决问题。在供求无法实现均衡已经成为市场自由意志竞争的结果时,政府所能做的、应该做的只有改进制度,通过制度创新给市场带来新的活力。
笔者认为解决贷款担保不足的问题可从建立政策性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入手。所谓政策性贷款担保公司是指当借款人不具备银行向他们发放信用贷款的条件的时候,担保公司在借款人自身资产不能或不足以抵押的情况下,应借款人请求并经严格审查后向银行提出为借款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担保公司是要根据借款人的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费用。笔者认为对这种类型的公司宜采取股份制形式,国家可参股亦可不参股,相应的,公司既可公营亦可私营,关键在于市场准入门槛。但是不论公营的还是私营的都是以提供农业小额贷款担保为业务范围。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应以所在乡镇甚至村镇为业务范围,积极排查贷款申请者情况,立足农户,以发挥农民和农村金融机构间的桥梁作用。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应伴随业务开展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及时为优质贷款户提供服务。
笔者认为,鉴于农业贷款的小额性、分散性,应该以私营贷款担保公司为试点,并且由于其业务风险大,国家应在其发展初期给予政策支持。比如税收优惠、资本金规模、准入门槛等等。
农业贷款担保公司享受税收上的优惠以平衡其经营风险大的劣势。也可以允许其兼营工商个体贷款担保以拓展利润来源降低风险。相应的还要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限定对农业提供的担保不低于其总业务的50%。以保障贷款担保机构的主营方向,不达标准者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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