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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适度限制机构账户打新股 提高中小投资者中签率

  
作者:邓美玲
发布日期:2008-04-28

网络版专稿 记者 邓美玲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王林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新股发行新方案,在该方案中,机构帐号“打新”的中签率将受一定限制,小额资金中签率有望提高。他是在第三届中博会“资本市场与中部崛起高层论坛”上做出如上表示的。

王林表示,产生大量资金申购新股的根本原因,是新股发行价格与上市价格价差过大,导致申购新股出现无风险收益。在去年,“打新”资金大量囤积于一级市场,资金总量在一段时期甚至一直稳定在3万多亿元的规模。机构打新大幅增长的背后是他们财富的暴涨,据统计2006年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为83%,2007年以来新股首日涨幅平均高达140%,拓邦电子、宏达经编、中核钛白等股票上市首日竟暴涨500%以上,而此后,这些股票无一不是跌幅惨重。据测算,机构打新股的资金收益率大约是散户的三倍,在新股的发行中,广大机构投资者是大口吃肉,而散户只是喝到一点汤水。

但是从现在的体制和政策来看,散户似乎对这一现状无能为力。从最开始,资金量少的散户就无力与手握重金的机构“打新”者对抗,眼睁睁地看着新股绝大部分筹码落入构构手中。接下来,机构投资者在二级市场拉高股价,导致新股市盈率过高,泡沫严重,最后,趁着散户大批跟进时机构开始大量抛售,等散户发应过来时,股价已经一泄千里,为时已晚。机构打新在新股发行中比例过大的后果还远不止于此,在新股发行期间,机构投资者往往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资金拆借,资金拆借利率和资金流动在短期内都会有一定比例的异动,这些都会加剧市场的不稳定。对此现象,有业内人士称:机构投资者在申购过程中打了相关规章制度的“擦边球”,因为目前国内缺乏相关的规章制度,对机构的新股申购方式并无限制。

王林说,新股发行方式是衡量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体现市场公平的核心环节。近年来,相关部门推出了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询价制度,采用国际通行的由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基本解决了一级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问题。但是要解决目前问题的根本之策是要采取措施逐步缩小一、二级市场的价差。 他透露,监管部门正采取综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一是积极推进网下发行电子化系统的建设,缓解网下申购资金跨行对银行流动性的影响。目前新股发行电子化平台已顺利建成,运行非常成功,今后要进一步拓展其功能,新股询价及网下发行要全部通过电子化平台进行;二是探讨在现行发行方式基本框架下,研究提高小额资金中签率的妥善方案,包括通过对机构帐户进行申购数量限制等措施,适度降低机构投资者中签率。

在香港,当新股发行时,交易所会根据网下、网上的申购比例情况启用回拨机制,平衡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之间的利益,而且还有一人一手的“潜规则”,这些做法保证了中小投资者分享上市公司资本溢价的机会。有业内人士认为A股市场新股认购可向港交所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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