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聿文: 贫富共此凉热
贫富差距过大乃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不过,对贫富差距的关注一般是“贫富”两极中的“贫”者一极,以及政府和学者等比较多,“富”者一极则鲜见对这一问题的态度。
6月15日,一份关于“中国实业家的理想生活”的调查报告出炉,总算让我们模糊看到富豪们对这一问题的态度。根据该报告透露,在接受调查的近800名身家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民营企业家中,八成认同“贫富差距过大”的事实。对此,发起该次调查的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卢晓博士认为,作为一个对经济生活有直接影响的阶层,富人们对贫富差距的观点与公众仍能保持一致。
从哲学来看,“贫富差距”是一对矛盾,它们互相依存而生,没有贫就没有富,反之亦然。就此而言,要解决贫富差距过大问题,既有赖于“贫”者一极自身的努力,也与“富”者一极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态度有很大关系。假如富人群体对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的事实毫无感觉,或者认为贫富差距还不够大,那么,他们就不会自觉行动起来,运用自身的力量,与政府、社会一道,努力去缓解贫富差距,甚至还有可能在其所作所为中加重社会的贫富差距。
事实上,缓和中国的贫富差距矛盾,不但对穷人有利,某种程度上更有利于富人。而且,富人也有责任为解决贫富差距过大问题尽自己所能。考察中国的贫富差距近年拉大的原因,既有政府的责任,富人同时也起了很大推动“作用”。政府之责主要表现在,在二次分配中,没有给穷人提供一个相对完备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比如,在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常见的就业、教育、医疗和养老等保障,在我们这儿主要是私人付费。富人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在一次分配中,也即劳方和资方对企业“剩余价值”的分配是高度不对等的。前者以“工资”形式获取的收入总量远远低于后者以“利润”形式获取的收入总量,换言之,“剩余价值”主要是被资方拿走了。
出现这种情况,尽管与中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实有关,但一次分配中长期向资方倾斜的状况若得不到有力的纠正,将会导致整个社会衍生出对富人群体的怨恨和仇视。这方面一个显著例子,是近年逐渐升温的对富人“原罪”的追问乃至声讨。
客观而言,富人的“原罪”部分是由富人自己造成的,即相当多富人财富来源的不合理、不合法,但是,“原罪”问题之所以变成富人群体的一个“魔咒”,背后反映的则是贫富拉大和分配不公的社会现实。当社会的财富和资源通过各种方式源源不断地流入富人群体,而富人又没有很好地回馈社会时,当多数人未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时,社会无疑会把分配不公的矛头指向富人,使富人作为一个整体而陷入负面评价之中。富人承受着巨大的道德压力,一方面不可能有很好的积极性去保护财富,从而也就谈不上用财富去馈赠社会,其企业行为也就缺乏正当性;另一方面,进一步驱使他们更深地与权力结盟寻求庇护。这样,整个社会就可能分裂成两个对立的阵营——一边是依附权力的掌握着社会财富的富人,一边是人数众多却普遍贫苦的穷人。社会的阶级鸿沟和心理鸿沟就这样出现了。
很显然,在这样的社会,不但财富很难生成和积累,自由、民主等普遍人权也无法实现。所以,它既不是社会所希望的,也不是富人所需要的,当然,更不是穷人所向往的。
总之,当富人群体也开始意识到“贫富差距过大”的事实,既说明我们社会的贫富差距的确到了一个很危险的程度;但或许也会促使富人群体的道德自觉,改善同劳动者日益恶化的分配关系。
(作者系《学习时报》副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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