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18:55
2010-01-27
沈岿
订阅

沈岿:须防权力“躲猫猫”

贵州安顺警察枪击村民事件,与当地政府事后处置时“躲猫猫”式的闪烁其词,看上去是完全不同的轨迹和逻辑。前者体现了一种肆无忌惮的霸道;后者则是隐身的、藏匿的、怕见光的、东躲西藏的。

据媒体报道,在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枪击两人致死案中,关岭某副局长曾经坚称张磊只发射了四发子弹。直到1月18日安顺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才最终落实总共发射的子弹数是五发,其中二发为对天鸣枪示警,三枪击中两名死者。一位死者是头部和大腿分别中弹。这不是子弹被“躲猫猫”了一阵子吗?

“躲猫猫”的本义是捉迷藏—— 一种带着童趣的游戏,与强权霸道风马牛不相及。然而,官场上的“躲猫猫”也是自古即有的一种权术,只是如今被冠以一个现代的、黑色幽默的表达罢了。孔子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老子的“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不都是与民众“躲猫猫”吗?可见,霸道之术与“躲猫猫”是同根生的两个枝杈,这个根就是权力者对民众的轻慢——前者是蛮横的轻慢,后者是愚弄的轻慢。

如何严防权力被滥用?如何杜绝权力愚民如“躲猫猫”一般?
首先是直接对权力的拥有和行使加以控制。控制的方法之一,就是用法律对权力的行使定下标尺,凡不符合标尺者,即为权力的违法滥用。比如警察开枪问题,《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列举了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十几种紧急情形,其中包括抢夺枪支、暴力抗法或袭警等。

当然,媒体对现场目击者的采访报道与官方发布的通报,存在大相径庭之处。在死者是否暴力袭警、是否抢夺枪支问题上,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罗生门”。然而,即便按官方通报,张磊有理由使用武器,他至少也存在滥用武器的嫌疑。《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明确规定了使用武器的两个限制: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才可以使用武器;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第一个限制意味着,由于徒手、警械、武器的潜在危害性是递增的,对它们的运用,存在依据情况紧急程度不同而先后选择的次序,使用武器应该是“最后的手段”。面对赤手空拳者,当然应先考虑徒手或警械强制,而不是动辄掏枪威吓。

第二个限制意味着,即便是必须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情形,也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为目的,而不能无视对方生命权。因此,不论具体情形如何,一概往致命的要害部位(如头部)开枪,显然是违反规定的。而且,在打中身体某个非要害部位,通常足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形下,再使用武器就更是法理难容。

这两个限制性条款,彰显了作为现代法治原则之一的“比例原则”。其要义就是权力行使的手段和目的必须合乎比例:一则,权力者运用的手段必须能够实现目的;二则,该手段是若干个可以实现同样目的的手段中造成侵害最少的;三则,该手段附带的侵害(成本)与其能够实现的目的(收益)是对称的,亦即俗话所说是“划算的”。

在事实真相尚未明朗之际,不便判断张磊用枪是否合乎上述限制性条款及比例原则。但是,事隔六天后的官方通报,既没有详细地说明两个死者是如何袭击张磊,以至于造成张磊和协警无法用警械控制、必须动用武器的局面;也没有回答记者关于其中一位死者身中两枪、是否一枪击中腿部又补射一枪致命的提问。加上之前1月14日坡贡镇政府与死者家属签订《补偿协议》等事实,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足以认定张磊有滥用武器之嫌。

可是,为什么不能“拨开云雾见青天”呢?法律对警察使用武器的规定是严肃而恰当的,立法者对警察随意开枪也是严加控制的。只要事实调查清楚,以此明确标尺衡量当时情势,完全可以对警察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作出判断,澄清各种怀疑。这对位于处警第一线的警察也有好处,可以保护真正合法、合理使用武器的警察。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不仅要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也要发布准确信息、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安顺市政府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不仅未符合前述要求,反而是疑云丛生,政府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

这不由得令人进一步怀疑,当地政府是不是为了偏袒警察或公安机关而与民众玩起了“躲猫猫”?把“见不得光”的东西捂着、盖着、掖着,是权力“躲猫猫”的基本手法,古今中外概不例外。不过,人类政治文明、制度文明的努力,就是要将其压缩到尽可能小的空间里。否则,一切权力滥用都会在它的遮蔽之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怎样才能遏制似乎有蔓延之势的权力“躲猫猫”?或许有两条路径:一是更多地仰仗媒体的力量、舆论的压力。没有媒体的曝光和穷追猛打,没有媒体把公众的声音放大,滥权者可能无需“躲猫猫”,利用强权摆平就行了;有了媒体的聚光灯,“躲猫猫”就无处可藏。二是政府系统内部对滥权者、对“躲猫猫”的责任人实施调查、纪律惩戒,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

当然,政府系统内部的调查、惩戒,难免“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无法真正取信于民。因此,长久之计,还得依托民主政治、法治国家的发育、成熟。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文章来源:《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5期)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
网友昵称:
会员登陆
视频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经观招聘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订阅中心 | 友情链接
经济观察网 eeo.com.cn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兴化东里甲7号楼 邮编:100013 电话:8008109060 4006109060 传真:86-10-64297521
备案序号:鲁ICP备10027651号 Copyright 经济观察网2001-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