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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6
孙大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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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午:金融缘何远离农村

农村经济市场化,除了土地问题外,金融也是一个大问题。尽管中央出台了6个一号文件和非公经济36条,以及新的非公经济36条,都明确要“搞活农村金融,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组织”,但在实际操作中,民间金融组织仍然是步履蹒跚,“千呼万唤不出来”。

金融是现代社会的血脉,没有金融就没有活力。现在农村金融可以说是一片空白,农业银行基本上从农村撤出,因为没有什么业务;信用社本来是农民的,现在也面向城市,不再是农村的信用社,而且很多信用社问题丛生,烂账一大堆。农村金融匮乏,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农业银行撤出、信用社撤出,它们不再为农民服务,不再为“三农”服务。因为金融是根据市场经济需求发展的,有了买卖交易才出现金融活动,如果没有市场经济,没有财产交易的活动或者活动很少,金融就不存在。现在农民的资产不能盘活,他们的生活贷款很少,需要大量的生产贷款,可是承包地、宅基地又既不能抵押,也不能买卖交易,银行和信用社的金融活动只能被迫淡出。

二是意识形态的问题,主要是民间高利贷声名狼藉,打击法理定位不清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妖魔化了民间借贷。事实上,农村的高利贷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农村发展所必须的。现在主要的障碍是我们一些人的思想意识,有些人一听到“高利贷”就觉得很可怕,就盲目地指责、打击,这是很不明智的。其实,农村经济市场化所涉及的高利贷,与过去的高利贷有本质的区别。过去的高利贷主要是穷人为了生活而借贷,一旦无力偿还,数目就越来越大,穷人会越来越穷。农村经济市场化中的高利贷,借高利贷的是什么人?是一些生产者、企业家,是富人向穷人借钱。他们借钱的目的是发展生产,扩大买卖,增加利润。过去是穷人向富人借钱,现在是富人向穷人借钱,过去借高利贷是以生活借款居多,现在是以生产和消费性贷款居多,这种贷款是生产消费的需要,是周转的需要,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农村还有一些民间借贷行为,既不属于高利贷,也不属于合法金融,但它却是合理的。比如25年前大午集团起步的时候,周围地广人稀,土地多、粮食多,每家每户每年都有很多剩余粮食,卖吧,不值钱,不卖吧,存在家里虫蛀鼠咬,损耗很大。有的农民就开始搞养殖,但是他们没有大午公司的规模大,消耗不了那么多粮食,也不可能家家都搞养殖,所以在创业的时候,我就办了一个小型饲料厂,养了1000只鸡,后来养到30万只鸡。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大量的粮食,就向工人去借,最后发展到向周边村民借。农民把余粮借给我们,到期后我们还粮食,如果农民不要粮食,我们就把粮食作价,支付现金。粮食价格根据市场变化,随高不随低。因为企业信誉好,到后来,农民既不要粮食也不来取钱,粮食款就自动转成借款,开始计利息,农民怎么算都不吃亏。老百姓就说这个办法真好,大家都受益,称它是“粮食银行”。

至于农村金融不能放开,担心国家金融安全或者社会稳定,我想大可不必。因为现在的农村,几乎没有什么成气候的金融活动,即使将来成了气候,国家也可以通过“管大放小”来掌控。说到金融的社会稳定作用,让地下金融合法化、阳光化更利于政府的监管和社会的稳定。

 

 

 

(文章来源:10年6月25日    《中国经营报》)

(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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