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讯 在目前国内流动性过剩、银行信贷款扩张冲动较大的形势下,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体系显得尤为迫切。随着渤海产业基金投资基金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兴起初见端倪,对其研究与关注也就显得十分现实而迫切。
四大障碍
缺少良好的政策环境。相比较其他行业,私募股权基金是监管较少、市场自由度较高的行业,且国外股权基金有三分之二资金来源于金融资本。国内目前对于发展私募股权基金的鼓励性政策不够,障碍性政策较多。比如对于双重征税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限制了金融资本进入私募股权基金;金融分业经营也使得许多成熟的金融资源不能进入这一领域。《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只是一个框架性的法规,在实施上缺乏配套的操作性环节,并且受制于很多部门规章;而针对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规章始终没有出台,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缺少良好的政策环境。
退出机制有待健全。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的基本特性是“以退为进,为卖而买”,资产的流动性对基金运营至关重要。在国外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IPO、柜台交易、产权交易、并购市场、资产证券化和内部市场等无缝链接的资本市场,为私募股权基金发展提供了发达健全的退出渠道,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而国内目前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育不够,企业上市门槛高、道路狭窄,产权交易不活跃,其他退出渠道还在起步阶段,相对而言现有的资本市场无法满足私募股权基金畅捷进入的需求。出口不发达,制约着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
机制需要到位。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的核心机制是有限合伙制,即为专业投资人才建立有效的激烈和约束机制。专业投资人在获取较大收益的同时,要承担无限责任,因此管理人能够在这种“胡萝卜加大棒”的游戏规则下,形成与投资人高度一致的价值和利益。而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由于大多数脱胎于国有投资公司,激励机制不到位,约束机制无效,运作效率显然无法提高。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产业基金试点的工作中,更多采用国有资本控股加强对管理公司掌控的做法,而没有采取对专业投资人的必要激励和约束机制,走上了一条“穿新鞋、走老路”的归途,这种机制缺陷在将来必然影响产业基金试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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