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待遇标准将与物价挂钩
陈平平
2010-11-19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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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平平 据新华网报道,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各地区要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金维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为城乡老年人、失业人员和低收入职工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物价上涨将会导致通货膨胀,使人们现有收入的实际购买力下降,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更加显著。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介绍,各地在制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标准时已经考虑了物价增长对市民生活造成的影响,但调整周期一般比较固定。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例,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尚未全面建立一种随物价大幅上涨即及时调整的机制。

“这次国务院根据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新要求,非常重要和及时。”苏海南说,“建立联动机制就是要改变社会保障标准调整的相对固定周期,形成一种及时反应并调整的长效机制,在物价过快上涨时最大限度地保证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目前,山东、江苏、浙江等省份已先期试点建立低保、最低工资、基本养老金与物价水平相关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

据《湖北日报》报道,武汉市15日决定,从12月开始至明年2月,按月向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以缓解物价上涨压力,让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截至今年10月,武汉共有城市低保共9万户、20.2万人。这3个月的物价补贴,武汉将投入资金18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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