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公寓爆雷消费金融“遭殃” 海尔华融晋商等消金机构都“入坑”了……

张颖馨2019-03-11 14:13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颖馨

近年来,消费金融行业发展迅猛,更被入局者视作下一个“蓝海”。但与其巨大发展潜力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是这个行业居高不下的消费者权益受损案例和投诉率。正值3·15期间,经济观察网记者通过对过去一年该领域与消费者侵权相关事件的梳理,希望对消费者有所警示,进而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方面,从2018年监管披露的处罚信息来看,多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所受处罚均与消费者权益相关:

2018年1月10日,央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公布,海尔消费金融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被罚款1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以来,央行开出的首张罚单。央行在罚单中并未透露具体原因,但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海尔消费金融有多条诉讼信息,有消费金融行业人士据此认为此次处罚可能与海尔消费金融涉消金纠纷较多有关。

2018年1月23日,湖北银监局公布5张罚单信息。罚单显示,湖北消费金融公司因贷前调查、贷时审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人民币40万元。

2018年5月28日,中银消费金融因在办理部分贷款时,存在以贷收费行为,违规放贷,被上海银监局予以警告,并罚款138.68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领域“以贷收费”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同日,杭银消费金融也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并形成风险,被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处以50万元罚款。

2018年8月7日,央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银消费金融因为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处以人民币30万元罚款。

另一方面,在21cn聚投诉等平台上,包括多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等投诉率居高不下,用户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暴力催收、超高利率等。

记者注意到,2019年1月,就有用户向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称“安徽省金融监管局”)投诉称,华融消费金融存在暴力催收行为。此后,安徽省金融监管局回应称,已经转送安徽银保监局。若存在暴力催收行为,可向警方报案。

事实上,近年来,监管已针对上述用户关注的问题进行规范。2017年12月1日,央行联合原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即“141号文”), 要求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与此同时,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记者注意到,141号文发布后,不少违规现象确实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仍有部分小型平台违规开展业务。有消费金融行业人士建议,用户在申请相关服务时,应该选择有相关业务资质、运营稳健的平台;在与平台签订协议时,也要注意相关条款,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除了上述内容,2018年还需重点关注的风险在于长租公寓领域的“爆仓”,渠道风险的爆发让场景消费褪去最初的光环,包括海尔消费金融、华融消费金融、晋商消费金融等持牌消金机构均陷入风波。对此,晋商消费金融首席市场运营官赵巍敏曾反思称,之前晋商消费金融在深挖场景上,光考虑了C端的风控,没有考虑好B端的风控,没有跟产品直接做对接。“如果消费金融要做场景离不开监管。这里的监管不光是说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还包括住建委等,一定要与监管进行紧密配合,而不应该隔离开一些真实的第三方平台。”赵巍敏说。

“由于业主、租赁公司、及租客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本来合规的‘租房分期’容易被租赁公司利用,成为‘套路贷’,具体表现在,对业主隐瞒信息,保理融资;对租客,利用上下游账期差异,占用沉淀资金;部分‘放贷’机构的‘纵容’等等。”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嘉宁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租公寓事件的爆发,正是市场尚未成熟的表现。

毋庸置疑,消费金融领域的严监管趋势还将延续,行业将朝着健康、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上述消费金融行业人士直言,对消费金融机构来说,不仅要向消费者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更应该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从解决人的真实需求出发,提高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透明度,保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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