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再发人才新政:力争三年内新增参保大学生超过 200 万人

丁文婷2020-11-20 23:46

经济观察网 见习记者 丁文婷 11月17日,苏州发布《姑苏人才“青春无忧”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通过落户、乐居、研习、就业、创业和生活六个方面的18 条举措,助力青年人才发展。

《计划》鼓励各地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按不少于项目档期预(销)售许可住房套数20%的比例,优先满足人才家庭首次购房。在苏州市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符合苏州市人才认定标准的,或经市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家庭可享受1次优先购房服务且仅限购买1套住房。

在落户政策方面,《计划》与苏州市在今年3月发布的《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中保持一致,提出全日制本科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直接落户苏州,而大专学历落户从此前的缴纳社保满两年放宽至6个月。

《计划》还对青年人才落户和居住流程进行了简化,提出取消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手续和就业报到手续,毕业生可持报到证直接到招用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居住方面,《计划》提出要完善青年人才乐居保障。筹建人才优租房,加大对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青年人才的配租比例,租金应低于同类区域市场平均租金,优惠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同时,《计划》提出要筹建“青年人才驿站”,为来苏就业创业的青年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就业咨询等综合服务。在3年内建成不少于10万套人才公寓,布局不少于30个“青年人才驿站”。对产业发展急需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青年人才先行给予一次性生活(租房)补贴,其中博士不低于5万元/人,硕士不低于3万元/人。这与今年7月苏州市发布的人才新政4.0版《关于加快人才国际化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计划》明确提出了目标清单,即加快培养集聚一支以 35岁以下为主体,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人才队伍;力争三年内实现新增参保大学生超过 200 万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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