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哲谈 | 城市当以人为核

陈哲2021-03-05 20:19

陈哲/文 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新型城镇化”的话题,延续了过去“深入推进”的要求,“房住不炒”等关键词也都是题中应有之义。与此同时,报告中很多提法也让人耳目一新。

最突出的一点,是“以人为核心”作为定语,第一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的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的前面。在我看来,这相当于高层再次旗帜鲜明地强调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人的城镇化”还不止这一处。在接下来的“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5%”(十四五期间)这两句话中,也有特别的体现。

之前关于农民工进城问题,更多是鼓励农民进入县城,比如2020年两会的提法是“大力提升县城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这一次,并没有明确地引导农民到底是去大都市还是小县城,是中西部还是去东南沿海。我的理解是,接下来的思路和原则,是更多遵从农民自己的进城意愿,更多遵从市场配置资源要素的客观规律。

报告中“更好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尽最大努力去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则正视了常住人口增加与城市资源的不匹配问题。实际上,自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明确除个别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到现在重点关切农民和外来人口进城后的待遇,他们也应当 享受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环境在内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这与“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思路的一脉相承。

报告中关于城镇化的另一个特点,是对城市化发展有了更清晰和明确的定位,那就是旗帜鲜明地发展大城市,具体的路径是加快人口集聚,“发展和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

2013年以来,有关城镇化的定位实际上是存在争议的:到底是以具备潜力的大城市为核心做城镇化,还是在国内各个区域做相对均衡的城镇化?从2019年开始,城镇化的路径日益清晰,那就是——人口向大城市群都市圈聚集,是全球城市普遍的发展规律。政府在具体规划和资源配置调节上也应当遵循这一规律。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这一思路再次得到强化。

在明确城镇化应该遵循人的意愿、关切人的需求,同时人口往大城市聚集是规律之后,它必须解答的问题就是:到底如何预防和解决大城市病,尤其是突出的住房矛盾。对此,报告也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思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的发展质量”,还专门提到了“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去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

依照我的理解,这里边可以归结为三个点: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政府保障。

所谓高质量发展,就是城市化已经进入了全新阶段,过去摊大饼的扩张模式绝不可取,更多是从提升城市宜居宜业水平、综合考虑经济生活生态安全多元需求,去转变城市发展模式。而在住房问题上,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了市场和保障两个体系存在分工和界限,对缓解住房矛盾问题上的表述是“尽最大努力”。这个表态意味着新市民、年轻人的住房问题,不可能在政府包办或引导下一拥而上、一蹴而就。长租公寓去年的问题,再一次告诫我们,城市发展需要尊重常识、尊重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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