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废水为何不能一倒了之

沈怡然2021-04-14 09:36

经济观察网记者 沈怡然 李静 高歌 4月13日,日本政府决定以海洋排放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中、美、韩随后作出回应。

4月13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回应称,福岛核事故是迄今全球发生的最严重核事故之一,造成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对海洋环境、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产生了深远影响。北京大学物理系副教授雷奕安对经济观察网表示,日本政府将核废水排海,对局部地区的放射性辐射有较大影响,需要看洋流方向和稀释的情况。

在此之前,全球也曾有重大核事故发生,包括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三哩岛核事故。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对经济观察网表示,本次事件不同于此前发生的不可控核泄漏事故,此次是由日本政府主动做出“向海洋排放对海洋环境有害的核废水”决定,这点使得此次“有意排放”在法律上,与“核事故泄漏”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刘宏辉表示,首先,从法律上看,各国有权自行决定的核废物倾倒量仅限于“国际原子能机构规定的最低排放量”,可以说,此次日本政府自行决定的倾倒量已经超过了条约的限制,是违反国际条约的超量倾倒行为。

对于核废料倾倒,目前比较直接的依据是《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及其议定书。

其次,从法律上看,在没有履行国际义务的情况下,日本擅自排放核污水的行为是违反国际法的不当行为。依据《核事故及早通报公约》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如果日本是在明知核污水会对周边海域产生核污染的情况下决定排放污水,日本的国家责任的认定条件是成立的。

影响几何?

一位不愿具名的核方面专家对经济观察网表示,从个人角度来看,核废水直排入大海影响不是很大,因为废水在此之前已经经过处理。危害性大小问题,此前IAEA对此有过评估。

上述核方面专家所说的IAEA,指国际原子能机构。2020年4月2日,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家小组发布一份报告称,日本方面的小组委员会2020年2月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提交了一份报告。原子能机构审查小组从最初的五个技术上可行且使时间表目标得以实现的方案中,审议了两个备选办法,即控制蒸汽排放和控制排放入海,后者是日本和世界各地运行的核电站和燃料循环设施的常规操作。 

雷奕安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将核废水排放入海,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肯定是有,但从危害性角度而言,目前废水已经处理过,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日本方面将核废水全部储存在核电站的储存罐内,一方面存储罐即将全部装满,另一方面一旦发生保管不善,会引起不可预计的后果。这些核废水排入海里会被稀释,但在陆地上稀释性就会差很多。

一位不愿具名的核电资深从业者对经济观察网表示,按照核废物废液处置和处理流程来看,高放废液通常暂存在不锈钢大罐中,但这些不锈钢罐的寿命只有15—20年,不能长期储存高放废液,因此需要对高放废液浓缩固化后,才能进行储存。高放废液固化是选择稳定性很高的固化基质长时间包容这些核素,固化方法有玻璃化、陶瓷固化、玻璃陶瓷固化、人造岩石固化以及各种水泥固化等。以防止其向水体、土壤以及空气中泄露。对于低放射性废液,由于量过大,无法填埋。有关放射性是绕不过去的话题,一旦检测到放射量超标,周边国家即会察觉。

此前,日本政府曾就如何处理这些核废水提出了五种方案:排入海里、变成水蒸气排入大气、沿着地下管道排入地底深处、电解处理以及将其固态化埋入地底。

雷奕安表示,五种方案中,蒸发和固态化基本是一个方案,蒸发会排出部分易挥发的放射性物质,如氚,碳14等,留下其余的放射性物质。核工业史上对于放射性核废料的处理,也出现过将其排放到海里的现象,且相比这一次福岛的核废水放射物质量大很多。据称,排放的废水中,主要放射性物质已经提取出来,如果是这样,残余放射性已少很多。对附近局部环境会有较大影响,稀释后不会显著改变本底辐射量,并小于事故发生时的影响。

上述观点和报告所依据的是日本东京电力公司披露的相关数据,2016年日本东电负责人曾公开承认,过去5年在福岛核事故总隐瞒了事实。

上述核电人士称:“福岛核事故之后,国际原子能机构对事故后续处理进行监管,福岛核电站每一步大的操作都需经过其检查。假设东京电力公司能够大规模造假且能瞒过IAEA的检查,那么排放至海洋中的废水有可能是超标的。按照IAEA监管,排放的处理后的低放射性废液对海洋环境其实影响有限,仅对排放区域周边的海域会有一定的影响,一旦扩散稀释后,平均的放射性活度很低。”

根据共同社10日报道,关于日本政府近日基本决定“把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净化后的处理水排放入海”一事,国际原子能机构参与监督排放作业的可能性在增大。

由此,上述人士也建议应该对IAEA的官方表态保持关注。

各方回应

在日本政府作出决定之后,中、美、韩均在今日作出回应。刘宏辉表示,对于核废水入海一事,中方有权跟日本索要赔偿,中方如果主张赔偿是有据可查的,但是相关的调查取证难度较大。

根据外交部官网,中国外交部对此表示,日方在未穷尽安全处置手段的情况下,不顾国内外质疑和反对,未经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充分协商,单方面决定以排海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这种做法极其不负责任,将严重损害国际公共健康安全和周边国家人民切身利益。

外交部表示,中方将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保留作出进一步反应的权利。

美国方面也对此作出回应,美国务院称支持日本政府的决定,并表示该做法“似乎符合全球公认的核安全标准”。

据韩国外交部消息,韩国外交部第二次官崔钟文当天在4月13日下午召见日本驻韩国大使相星孝一,就日方决定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入海一事,转达了韩国政府的立场,包括要求提供核污染水处理相关的透明信息、遵守国际社会都能接受的有关环境标准,强调有必要通过国际社会的参与保障验证标准的客观性。

版权声明:以上内容为《经济观察报》社原创作品,版权归《经济观察报》社所有。未经《经济观察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版权合作请致电:【010-60910566-1260】。
大科创新闻部记者
关注硬科技领域,包括机器人及人工智能、无人机、虚拟现实(VR/AR)、智能穿戴,以及新材料领域。擅长企业深度报道及上市公司分析报道。发现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