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衡山
又是一个阴冷天,早上八九点,乌云密布,斜风细雨。在大夏天,心里盼望着厚厚棉袄给身体带来温暖,在“大英帝国”的土地上,似乎季候整个乱套了。当年苔丝离开亚力克的庄园回到父母家时,是不是也是这么一个阴冷天?路漫漫,怀抱私生子的苔丝会有什么遭遇?
两个小时的火车从巴斯到多切斯特,一路上有太多的英国乡村美景可以欣赏。邻座一位老绅士主动介绍铁路边上的一些树木花草,他说他太喜欢树了,无论什么样的树。铁路边上有很多高低不等的不知名的树和灌木丛,有时候火车开过,与树木相碰,发出响声,听得真切。这位老先生说就应该让那些树自然生长,他又说,铁轨外面大片大片的田园草地很多就是自然生长的,没有种任何庄稼,这当然与地上种东西不挣钱,干脆不种有关。在这个时代当农民不容易,老先生于是说起了政治,把自己对退休金多年不涨反而持续下降、物价提升的不满统统归于之前保守党政府的政策。谈起已经下台的保守党,他伸开手臂,有力挥挥老拳。不过,他继续说,不希望这个国家对自然开发太多,现在的乡村自然状态就是最好的。
猛然间,又想到了《苔丝》的作者哈代,我们这趟行程就是要去看他在乡间的一个住处,名叫“麦克斯门”(MaxGate)。一百年前哈代非常努力地远离尘嚣,今天这位老先生一方面抱怨政府不发展经济,另一方面真心希望自然不受干扰。
多切斯特是一个小镇,火车站上不见一个工作人员,上下火车、选择站台全靠自助。镇中心一两条街,已过十点,餐馆是首先开门的,吃早饭的人陆续出现。穿过还没有开始热闹起来的闹市区,进入了住宅区,这里实际上已经有镇外郊区的感觉了。上坡下坡,走在只够两个人斜肩而过的人行道上,看街两边的老房子,全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甚至更早。房子老旧,马路地面补丁这里一块那里一块,历史的陈迹在这里有了充分表现的机会。路过一个教堂,门口边的介绍牌子说始建于12世纪,而更早的时候罗马人已在此建城,教堂边上有遗迹保留。对古迹的重视俨然成为了一种传统,古老本身是有价值体现的,《苔丝》一书的全名是《德伯家的苔丝》,这个古老的父姓并没有给苔丝带来好运,其父亲确实是想从中得到一点好处的,最终没有得到,反走了背运。从眼前的情况来看,这里的人把维持古老视为了他们的责任。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不变的街道,哈代看到了会做何种评价?哈代写作的时期英国正从古典末代走向现代,在哈代之后的几十年又兴起了古风保护的风尚,看起来是时代的矛盾,实际上或许正是现代化的另一面。在《无名的裘徳》中有不少对中世纪古建筑的描写,表现出叙述者的一些感慨,传统不再,昨日难归,这可能与哈代对建筑的特别关注有关。
就这么一面看着,一面胡乱联想着,走过不见半个魂灵的老街区,半个小时后来到了哈代故居。
围墙内一栋红砖楼房出现在眼前,屋顶是三角尖阁,中间两层有长框窗户,一层的窗户尤其宽敞,已经有现代风格了,二层上面是阁楼,有老虎窗可以瞭望远处,能看到不远处的田野。哈代于1885年搬进这里,房子由其自己设计,他的兄弟帮助建造。在搬进这座房子的45年前,哈代出生在离这里三四英里的一个村子里,年轻时因家里供不起上学,去学做泥瓦工,这是他父亲的老本行,后来又进学校学了建筑设计。在以文学创作成名之前,他以帮人造房子谋生,直到盖起自己的房子。此时,在文学界已经颇有名声的哈代积累了足够资金来建这座大宅,也是在这里他写下了让他后来不朽的作品包括《苔丝》与《裘德》。他最后在这里离世。
在纪念馆,讲解员带参观者进入房子前,先领着去看了一块院子里的墓地,那里埋葬着哈代的一条爱犬,名字叫“威赛克斯”(Wessex),熟悉哈代的读者都知道这个名字正是哈代一系列作品中一个虚构的地名。用这个名字称呼家里的狗,可见这条狗在其眼里的地位。关于狗狗威塞克斯还有很多故事,成名后的哈代是维多利亚时代最后一位小说家,英国文坛的代表,来拜访他的其他作家包括福斯特、吉卜林、他的老朋友劳伦斯等,威塞克斯对这些同样极富盛名的作家毫不待见,每当客人进门都会扑上去张嘴就咬。哈代的房子很大,外面的院子同样大得很,有小型网球场、菜园和花园,专门种了一些厨房用的蔬菜。他有两个佣人,一个厨子,一个花匠,可见其富裕程度。他有一些罕见的文物,在建这个房子时从地底下挖出一些石块,后来被验证是史前时代的人留下来的,是与离这里很近的巨石阵同时期的人类活动遗迹。当时的哈代并不知道这东西的珍贵,把石头放在花园的一侧。当时其实还挖出了一些作为牺牲用的人类遗骸,哈代没有告诉妻子,怕她知道后不敢入住新居。讲解员说哈代有一些很有趣的行为,在围墙的一侧开有一个小门,那是他的“逃避门”,有不速之客不请自来时,哈代的回避办法就是在佣人接待他们时,自己偷偷从这里溜出去。到这儿建房定居本来就是为了远离尘嚣,但其人名声远播,不得已只能这么做。哈代虽然收入颇丰,却很节约,佣人烧煤取暖多放一块煤,他看到后会再拿出来。上述轶事只是传说,名人轶事信不信由你。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哈代住进此地时已经跨入了中产阶级甚至更高阶层。住宅底楼一间大房间是餐厅,尽量按照原样展示出原来的生活,中间一张长方桌子,上面摆着精致的青花瓷器,虽不是原物,但也足以表现那时的生活情景。在宴请宾客时,狗狗威塞克斯会过来凑热闹,而在平时他家的猫和狗会跳上餐桌与主人一起进餐,这也说明哈代一家过着优渥的中上层生活。但哈代在作品中展现了不少底层人的生活,无论是苔丝、裘徳,还是《远离尘嚣》中的奥克斯——这位仁兄在小说故事刚开始时可是一个农场主,有两百多头羊,一场事故让他一夜间倾家荡产,变成了一个穷光蛋。至于苔丝和裘徳,生活之艰难、命运之多舛、一生结果之凄凉与悲惨……很难想象住在这个大房子里、每天可以出门在林子里和田野中漫步的哈代是怎么写出那些催人泪下的故事的?
哈代的作品被誉为遵循传统的现实主义创作方式的杰作,苔丝的原型与他自己的生活经历相关,他的一个小他11岁的表妹曾让哈代很是迷恋,28岁时跟那个可爱的女孩有过一段浪漫交往,尽管没有开出花朵。结婚后,他家的一个女仆未婚先孕,跟情人一起逃逸,另外在哈代的社交活动中还认识过两个女子——其中一位被他誉为英格兰最美的女人,“她的嘴唇艳如玫瑰,柔如雪”,这句出现在他日记里的话直接用在了描述苔丝上;另一个女子曾做过挤奶女工,哈代显然也把对她的了解放到了苔丝身上。裘徳的故事开始于他在村里小学的读书生活,哈代自己也在乡间小学读书过,学过希腊与拉丁语。在这里观看展览时,这些内容对了解哈代很有帮助,但是这些并不能完全解释哈代赋予其人物的复杂性格。学界普遍认为哈代对维多利亚时代道德滑坡的现象很焦虑,但他笔下的人物却恰恰是道德崩溃的现身说法者,苔丝的婚外孕、裘徳与第二个情人苏未婚先有子,须知在维多利亚时代这种情况是非常有违道德规范的。当然,这不是说哈代的描述等同于赞扬这种行为,小说家是用慧眼识得时代规范变迁的。但是,当时的一些话语掌握者们却不会这么理解。哈代这两部小说都引起了强烈的争议,迫使他不得不修改。直到进入20世纪第一个十年后,在社会风尚改变的情况下,再版时才恢复原样。不过大概也是因为有争议,作品就有了卖点,哈代挣的稿费让他有能力扩大房子的面积,把书房移到了新增添的房间里,那里成为了“诗人哈代”的书房。
哈代其实一直想成为诗人,只是写诗无法养活自己,更不用提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了。他妻子在1912年逝世,他写了一系列组诗怀念她,但其实其中表达的心情还是很有点复杂的。大屋的阁楼是一个小房间,摆着一张床,那是她妻子爱玛的卧室。原本感情不错的哈代夫妇在搬入新居后开始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爱玛出生于城市中产阶级家庭,并不喜欢城镇郊外的生活,最主要的是哈代劳工阶层的出身似乎与妻子有一种天然的隔阂。阶层之间的不同被认为是英国社会的敏感地带,尽管哈代后来依靠自己的努力改变了境况。在他们的晚年,爱玛与哈代其实是分居的。狭窄的阁楼让人联想起“阁楼上的疯女人”。爱玛的去世颇有点突然,当时哈代并没有意识到妻子的身体已经很差,陷入悲痛的哈代用写诗的方式抒发怀念:从此这个大房子就只有一个孤魂了。他因此有点抱怨,“你为什么不给点暗示”,他在诗中这样对爱玛说。两年后,哈代与他的秘书结婚,后者比他小39岁。哈代一直活到1928年,在88岁高龄谢世。“能在那个时候活了这么长,还真厉害”,我们的讲解员这样结束了他一个小时的介绍。
1926年,中国诗人徐志摩怀着“英雄崇拜”的心理来到麦克斯门,用他自己的话说,来谒见“老英雄”。哈代身材矮小,见面时,徐志摩一时恍惚,似乎没见到人,看了个真切后,又发现老者“那皱纹龟驳的脸皮正使你想起一块苍老的岩石”。在走出大宅子门时,还想到“吝刻的老头,茶也不请客人喝一杯”。但无论如何,徐志摩还是心满意足,因为到底还是见到了常人见不到的哈代。
哈代去世后,他的心脏被取出来埋葬在第一任妻子爱玛的墓地附近,他的遗体火化后送往伦敦的威敏寺诗人之角。很多年后,他的第二任妻子逝世,埋在与哈代同一片墓地里。哈代最终实现了居于两个妻子中间的愿望,至于这是否是源自于他的遗嘱,其实是很难断定的。名人轶事信不信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