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关注
2025-08-22 23:50
近日,西安市交通管理部门以全面停止低价营销为名叫停了网约车的“一口价”“特惠价”;在全国范围内,多个行业协会在相关反内卷倡议书或者自律公约中,都提及了抵制低价竞争、抵制恶意压价以及低于成本的倾销行为,有的还形成了所谓的“最低价”机制。
与此相关的是,部分行业在“反内卷”的过程中开始涨价。价格上涨的推手既有政府部门,也有行业协会和头部企业组成的部分自律组织。市场显然乐见其成,一些论者更将这种现象作为“反内卷”见效的佐证。
从行业利益和执行难易程度出发,“反低价竞争”容易成为各行各业在整治“反内卷”时的优先选项。政府部门或者协会等组织出手,也可能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过我们认为,对此仍需理性辨析。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不是所有的价格竞争都是“内卷式”竞争。经济学一直将价格看作市场竞争的重要维度。从政策和法律角度出发,一般只有“低于成本”的“价格战”才是应该反对的价格竞争类型,也是“内卷”式竞争的主要表现之一。
从治理方式来看,“反低价竞争”不应该脱离公平竞争审查、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的框架。比如,对一类产品或服务是否属于价格法中“长期低于成本”的认定,要经过详细论证,符合法定流程。无论是各个政府部门还是行业协会都应该时时警醒,价格干预切忌拍脑袋式的任性而为,价格自律也不能触及反垄断的红线,甚至走向某种形式的“价格卡特尔”。
更何况,目前中国经济面临着需求不足的问题,这是价格战持续的重要背景。在这个背景下,任何行业的非市场化涨价行为恐怕都难以维系。以光伏行业为例,如果多晶硅(光伏上游材料)要涨价,光伏组件企业就要为涨价买单;如果光伏组件企业要涨价,下游发电集团和分布式光伏用户就要买单。问题是,在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光伏并网价格不断走低的今天,电力市场是否有能力为光伏产业链涨价买单?
如果说光伏下游尚且有 “五大六小”等国有电力集团,有可能在多方意愿下,消化部分涨价成本,那么面向终端消费者的电商、快递等行业,消费者是否有意愿、有能力承担价格的上涨?
在我们看来,一些行业 “内卷式”竞争的确表现为五花八门的价格大战,不过卷价格始终还是表象。“反内卷”更关键的是找到病根子对症下药。除了病根,价格战也就打不起来了。如果治标不治本,低价竞争总会卷土重来。
我们理解,当下强调“反低价竞争”的本意不是涨价,而是推动恢复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对一些行业来说,如果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价格确实会掉头向上,企业利润水平也可能提升。这会激励企业寻求创新增长,赢得更大的市场空间。它是整治“内卷式”竞争期待的成果,也必然是市场意志的体现。
这不是一道简单的“涨价令”就能够实现的。甚至可以说,如果只盯住价格可能适得其反——价格是市场供需的信号,不当干预价格会释放错误的供需信号,延迟产能市场化出清的节奏。
所以不难理解,“反内卷”的核心是着力推动市场恢复其配置资源的能力,需要解决一系列不利于市场发挥作用的问题,比如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政府的不合理补贴行为、行业不合理的准入限制等等。其中一些问题涉及领域广阔、存在时间长,要扭转局面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系统性的调整方案和较长的调整时间。
这正是我们提出综合整治 “内卷式”竞争的原因。对此,要有紧迫感,也需要足够的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