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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现2例接种甲流疫苗后死亡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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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3
韦承武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韦承武 中国卫生部官员11月13日称接到地方卫生厅局报告的两例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以后的死亡报告。对于死者的死亡原因,卫生部官员表示目前初步判断患者并不是由于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后的速发型变态反应致死,而且中国今后甲流疫苗预防接种策略不会改变,且要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在11月13日举行的卫生部媒体通气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经卫生部专家组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研究,认为上述死亡案例是极个别的“偶合症”事件,因此全国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策略不会改变,且要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偶合症”是指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的时候正好赶上了。接种后偶合发病;或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卫生部表示,偶合症不是由疫苗的固有性质引起的,仅是偶然巧合。

邓海华说,近两日,卫生部接到了地方卫生厅局报告的两例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以后的死亡报告。根据地方卫生厅局的报告和卫生部专家组反馈的情况看,一例死亡病例已经作了尸检,专家组初步判断为心源性猝死,基本排除甲型H1N1流感疫苗速发型变态反应导致的猝死。最终诊断需要等待死者相关脏器的标本病理和实验室检验结果,由省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最后诊断结论。

另外一例死亡病例今天(13日)晚上做尸检,因为尸检结果暂时不能出来,所以死因还无法判断。

截止到11月11日,在1089.63万人接种中,卫生部共收到疑似异常反应1235例,其中发热、局部红肿等一过性一般反应占950例,相对比较罕见的异常反应有143例,这两种反应合称为由于疫苗预防接种引起的不良反应。

其它和疫苗没有关系的偶合症有83例,和心理因素(精神因素)有关的,比如打针害怕等出现的反应有28例,另外有31例正在调查,进一步明确诊断,占2.5%。

在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医师刘大卫说,累计疑似异常反应的报告发生率是十万分之十一点三,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是十万分之一点三一。在这当中,由疫苗接种引起的比较严重的,例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的异常反应有15例,发生率是十万分之零点一四。

就偶合症而言,上呼吸道感染最为普遍,83例中有48例。另外还有腹泻,扁桃腺炎,甚至偶合甲流——指甲流还没发生,打针的时候恰好出现甲流症状,而不是因为疫苗本身引发的。
刘大卫总结道:“总体来讲,疫苗接种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低,疫苗是安全的。”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预防接种引起的死亡属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其信息发布工作,由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卫生部要求各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事件处置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卫生部表示,在将来接种到的2000万、3000万、1.5亿人,这么大的数量中,发生极个别的、严重的异常反应和极个别的偶合事件,专家们认为是不可避免的。从医学角度上来讲,由各类疫苗接种引发的导致死亡的概率是非常非常低的。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一种是过敏性休克治疗、抢救不及时导致的死亡。

一旦出现严重的异常反应,比如严重偶合症,重患者是否可以索取补偿?

就上述问题,刘大卫表示如果调查组专家组确定是由异常反应导致的损害,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应给予一定的一次性补偿,按照各省自己的规定执行。

他说:“如果是偶合,跟疫苗没有关系,没有这方面的补偿规定,原则上不予以补偿,但有的地方会根据患者的情况建议其到相关部门协商,或可得到一定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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