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报告建议长三角合作制度建设分两步走
经济观察网讯 记者李平 近日,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长三角区域协调机制建设的一份官方研究报告。该报告为长江三角洲地区规划了一个包含五个层次的区域协调机制框架,而对于长三角合作制度的建设,该报告建议分两步进行。
该报告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研究报告》的内容之一。长三角地区和京津冀地区是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的两个区域规划试点,而该报告则是编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蓝本,因此相关内容很可能将写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另据媒体公开报道,《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已基本完成,将择期报送国务院。
第一个层次:“省市长”定期协商会议
最高的一个合作层次是两省一市“省市长”定期协商会议机制。该报告认为,该机制作为“多层面、宽领域合作机制的龙头”,充分发挥这一机制的作用。
其具体职能则包括:在一年一度的峰会上确定本年度长三角地区合作的重大方针与原则,对于下一时期长三角地区的合作的发展方向提出指导性建议;就长三角合作的重大问题相互通报信息,研究和确定解决的原则和主要思路;联合向国家层面的相关机构反映情况及重大问题,就区域合作或长三角合作中与国家层面相关的制度建设问题提出建议。协商和达成相关合作的政府间协议。
为此,报告建议,应在该机制下“组建相对独立的常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
第二个层次:城市市长峰会
第二个层次的合作机制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市长峰会”。报告认为,该机制及其常设机构作为具体的政策执行者,对于推动长三角合作的制度建设负有重要使命,应充分发挥其作用,推动长三角合作制度的形成和建立。
对于长三角合作制度的建设,该报告建议分两步进行:
首先是研究协调三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和各项制度,在全国统一的法律和政策体系的指导下,逐步修正和统一各成员地区的地区性法规和政策,如户籍制度,就业制度、住户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废除与一体化有冲突的地区性政策和法规,并协调各地既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实行统一市场准入、统一商标保护等措施,取消产品准入的附加条件,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在此基础上,再商讨建立有利于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如在国务院的统一协调下,研究制定《长三角区域开发与管理法规》、《长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条例》等,建立有利于进行跨行政区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以便通过区域的共同立法和执法来规范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从而在根本上扭转各自为政、缺乏协调的局面。
第三个层次:社会中介组织
报告建议,长江三角洲地区应“完善和新组建一批区域性中介组织”,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为此,“建议考虑在长三角地区条件成熟的领域或行业组建长三角区域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加强区域性合作的组织化”。
报告建议,目前可以考虑先行试点成立两类的区域性社会中介组织:一是研究咨询类中介组织,“包括建立专家学者为主体的咨询委员会,对重大规划及重大事项提供咨询”;二是建立跨区域的长三角同业、行业协会,“可考虑在长三角大多数地区均有所涉及的行业,或原与行业协会联系较为紧密的行业建立区域性长三角行业协会”。
第四层次:企业层面的磋商和合作机制
报告认为,从长三角区域发展的角度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可从几方面进行。
一是强化企业之间的产业联系网络,充分利用企业外部的垂直联系与水平联系,以网络型的产业组织空间形成产业群落。
二是将产业联系内部化,通过关联企业的兼并重组,整合形成若干具有规模经济优势的跨地区企业集团。
三是企业通过跨地区强强联合,组成具有规模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再通过龙头企业联合、控股区域内的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由紧密层和松散层组成的跨地区股份制区域性集团公司。
第五个层次:“长三角”论坛
该报告指出,“长三角的合作需要有关部门对于合作的决策与方针加以宣传,以加强国内外对于长三角地区合作的了解、认识与关注;也需要对于长三角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研讨”。为此,建议设立常设的、企业化运作的“长三角”论坛。
更高的层次:统筹协调机构
除了这五个层面的区域协调机制之外,该报告认为,国家应该考虑建立更高层面的统筹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强区域重大政策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促进这些领域共同推进、形成合力、提高效益。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破行政区划的间隔,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率先实现现代化,建设成为我国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经济区的总体目标要求。”
这个观点得到了大部分区域研究专家的认可和支持。不管是环渤海经济圈合作还是中部六省崛起,再到泛珠三角经济区和长江三角洲,关于建立国家层面的区域协调机制成了普遍的呼声。
“虽然国外都有类似的区域协调机构,但是中国的区域协调机构比他们要承担的任务可能会更多一些。也可以说是一种中国特色。”中国科学院地理所研究员樊杰如是评价。
- UPS最新报告:中国大陆中小企业在亚洲最具竞争力 | 2008-05-27
- 国家发改委要求国有大钢厂救灾用建材不涨价 | 2008-05-27
- 地震、人口分布与土地制度 | 2008-05-27
- 建设坚固的人工世界 | 2008-05-26
- 保险理赔报告:预估赔款近百亿 两个主要流向 | 2008-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