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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与客户博弈在融券

  
作者:艾经纬
发布日期:2008-10-10
投资者报(记者艾经纬)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融资融券尚未正式进入试点,但已有业内人士指出:券商开展融券业务时,与客户之间可能存在博弈关系,如果处理不当会限制融券业务的开展规模,甚至会诱发券商企图操纵市场。

上海某券商部门负责人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券商与客户之间就融券可能产生博弈的原因,主要是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

这位人士解释到,如果券商对某只标的股票看涨,单纯从收益角度来看,券商希望对投资者融券,因为约定期限后,客户返回的股票,其二级市场价格是上涨的;但问题在于,融出股票的上涨必然需要客户追加保证金,否则就会爆仓,这也意味着券商面临风险。

另一方面,如果对某只标的股票券商是看空的,那么券商是不愿意融出该股票的,因为如果到了约定期限,该股票下跌,那么卖空的客户是获益的,券商不用担心投资者损失带来的风险,但券商自己将面临资产减值的尴尬。

根据监管层目前的想法,券商用于融券的股票来自财务报表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项。光大证券分析师沈维解释,尽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少,不影响当期净利润,但按照新会计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市值减少需要计入资本公积金项目。

而另一家券商人士对《投资者报》记者更明确地指出,如果某只标的股票是该券商包销而来的,那么券商与客户之间的博弈将更激烈,券商甚至会有操纵市场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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