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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康暗示:交通银行不得被汇丰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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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4-12

经济观察网讯 据外电报道,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在香港向媒体表示,交通银行已被重新划分为一家“大型国有银行”,而不是一家“股份制银行”。这一重新分类将保证交通银行不能够被外资收购。

这将使交通银行的外资合作伙伴——汇丰在华扩张战略遭遇挫折。3年前,汇丰出价17.5亿美元,收购了交通银行19.9%的股权——这是中国法规所允许的外国投资者的最高持股比例。收购协议中包括一项条款,允许汇丰在中国政府提高外资投资上限时,将持股比例提高至40%。

虽然对外国投资者在部分中国银行的持股限制未来仍有望解除,但目前看来,这种改革可能不适用于交通银行。

刘明康表示:“这5大银行(注:指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约占中国银行市场的52%,它们的任何金融风险都会对经济的整体稳定性造成重大影响。”

汇丰可能面临的另一个冲击是,中国政府预计将在今后两周内批准已在香港上市的交通银行在上海股市进行二级发行,规模可能达到30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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