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前期作用不大,大幅上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是明年汽车拉动消费政策的风向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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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拟大幅上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发布日期:2009-10-23
作者:马巾坷

 

点评:   事实证明,中国汽车消费仍以首次购车为主。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马巾坷 据东方早报20日消息,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将于近期做出重大调整。其中符合《办法》要求的老旧汽车补贴标准将有所大幅上调。据悉,调整后的《办法》最快于下月公布,最迟不超过年底就开始执行。

消息称,因为《办法》实施两个月来,对新车销售的推进不明显,达不到淘汰高污染老旧汽车,拉动新车消费,促进节能减排的目的,因此最终决定对《办法》进行调整。

5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将今年的补贴资金由往年的6亿元加大到了50亿元,当时商务部预计今年全国汽车报废量将达到270万辆。自7月份《办法》细节出台实行两个月来,据有关部门掌握的数据,进行报废更新的车辆非常少,远没有预期中的大。

业内专家表示,补贴低是车主不愿意报废更新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在没有地方补贴的省市,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而一辆即使是用了10多年的捷达或普桑,卖旧车至少1万元以上,即使是已到报废年限的车,卖给地下拆解厂,也远高于6000元。

据透露,此次《办法》调整的关键就是加大补贴力度。换句话说,就是改变上次制度中的瓶颈,让报废更新补贴比卖二手车更划算。而且此次制度更新依然是以环保、节能、安全、拉动内需为主要原则。

此前,商务部、发改委等10部委联合发布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并出台细节流程。按照规定,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从今年8月10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间,可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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