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出“新中国”,亦可毁灭新中国
导语:就算真的“拆出一个新中国”,强拆引发的仇恨意识和暴力行为,也足以毁灭这一切。

经济观察网 魏英杰/文 神州无处不拆迁。有拆迁就有恶性拆迁和暴力维权。强拆让人愤怒,维权让人心酸。可不管“局外人”怎么看,无论国家有关部门如何三申五令,眼下似乎都难以阻挡强拆的暴力惯性。

这两天,一则消息在微博上被疯狂转播。内容是,东莞某花木场老板陈锋因为拆迁,把强拆者杨毅(二人均为化名)的头给割了下来,自己服毒后提着死者人头到警方自首。即便见多了强拆血案,这一事件仍足以让人感到震惊。

不过,经媒体核实(见6月2日《广州日报》东莞版),事实与微博上传播的内容有所出入。这一事件实际上发生于今年1月31日,也就是春节前三天。被杀害者严格上也不是什么强拆者,而是花木场的出租方——当地生态园的一名护林员,他平时负责收租和管理花木场。花木场临时租用生态园的地方,征用时必须搬迁。可这家花木场在这里开了5年多,包括事发前这次已经被要求搬迁三次。这一次,陈锋要求能否等过完年,让他把地上搬不动的花草卖完再交租、搬走,结果遭到拒绝。

大概是因为屡次被要求搬迁,加上这一次的损失,让花木场老板陈锋感到彻底绝望,进而采取报复措施。问题是,陈锋是拆迁的受害者,可杨毅同样是个无辜的受害者。他不过是生态园的管理员,并不是实际决策者。一个利益受损的被拆迁者把满腔仇恨撒在了另一个无辜的人身上,这是一个双重悲剧。应当说,如果生态园的决策措施能够人性化一点,或者陈锋能够理性一点,这一场悲剧完全可以避免,而不至于落得一个被杀一个服毒自尽的结局。

一声叹息。事实并不以人的善良愿望为转移。恰如那一起又一起的暴力拆迁事件,很多情况下加上这么一个“如果”,都不至于演变成为暴力事件。如果成都的政府官员不是那么野蛮,唐福珍不至于自焚而死;如果江西宜黄官员不那么冷血,钟如九一家也不至于三个人都拿起汽油浇在自己头上……这些残酷的事实一再地给普通老百姓泼下一盆冷水,让人从一种绝望走向另一种绝望。当有官员高喊要“拆出一个新中国”的时候,他们大概不会不明白,这个强拆出来的“新中国”,沾满了被拆迁者的血和泪。

被拆迁者的血泪不可能就这么吞落肚里。血和泪必定会转化为仇恨,通过某种形式爆发出来。东莞这起拆迁引发的血案是这样,最近发生的江西抚州连环爆炸案也是这样。在江西抚州连环爆炸案中,肇事者钱明奇因拆迁问题多年未获解决,遂产生报复念头,在当地检察院、行政中心及药监局三处引爆炸药,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惨剧。这类针对无辜者乃至于不特定人群的暴力行为,严格来讲应当是一种“恐怖维权”行为。必须说,无论当事人有多大冤屈,这种行为都不能让人认同。

从这也可看出,面对强拆,被拆迁者除通过协商、上访等方式维权,还可能采取身体维权、暴力维权乃至于“恐怖维权”等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或者报复对方和社会。所谓身体维权就是“你再这样对我,我就死给你看”,暴力维权就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而“恐怖维权”则是“你不让我好过,我就让所有人都不好过”。无论哪种方式,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场悲剧。特别是针对无辜者或不特定人群的暴力行为,更可能把社会拖入动荡深渊。相信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社会景象。

从身体维权到恐怖维权,从自我伤害到伤害无辜人群,这些案例对执政者来说,犹如一记沉重的警钟。这表明,强拆已不仅涉及利益之争,也不仅是权利和权力的较量,而是关系社会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如果说腐败会动摇执政基础,强拆引发的后果可能更加致命——处理不好的话,这将葬送执政者的所有合法性资源。那时候,就算真的“拆出一个新中国”,强拆引发的仇恨意识和暴力行为,也足以毁灭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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