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线获利百万上缴 洋河副总辞职
导语:李风云28日抛售9万股洋河股份获利138.492万元,由于构成短线交易,收益需上缴公司。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彭友 洋河股份(002304.SZ)原副总裁李风云这几天的心情可谓是从天上到地下。6月28日,他通过抛售9万股洋河股份获利138.492万元。然而,由于构成短线交易,全部收益需上缴公司。为此,此人在29日便辞去该公司董事及副总裁职务。

洋河股份6月29日披露,2月17日,身为副总裁的李风云以均价217.8元的价格购买洋河股份25.25万股。5月13日,通过10转10股的转增方案,李风云的持股量为50.5万股。而在6月28日,他以124.288元的价格卖出9万股,获利138.492万元。

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李风云6月28日卖出洋河股份股票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并记入洋河股份当期营业外收入。

事件发生的次日,李风云便以工作变动为由,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及副总裁职务,距其任期终止日期2012年1月1日还有半年时间。此中,公司还“对他富有成效的工作及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但已无法改变事实。

翻阅李风云履历可知,此人历任宿迁市经贸委副主任、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随着洋河并购双沟酒业,李风云于2010年5月进入公司董事会。

与洋河股份的原班人马不同,中途加盟的李风云并未持有公司股票,但这没有妨碍其“精准”的投资眼光。

2月17日,李风云买入洋河股份25.25万股。3月18日,洋河与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该公司持有的双沟酒业27%的股权,同时还受让其他自然股东持有的32.4834%股权,双沟酒业进而成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随后的3月30日,洋河股份发布2010年年报,推出“10转10派10元”的高送配方案。在这些利好因素的支撑下,虽然今年上半年行情疲敝,但洋河的股价依然实现了上涨,李风云也就自然有了获利了结的想法。

虽然李风云已经辞职,可是他手头剩余的洋河股份并非就可以一卖了之。根据《上市公司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简称《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洋河股份在近期内发布业绩的话,也将导致李风云“重复犯错”。根据《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都是禁止股票买卖窗口期。

本网记者昨日多次致电洋河股份证券部,但其电话一直处于通话状态,始终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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