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怎样帮助好心人
导语:深圳以立法方式让“好心人免责”的动议,这一动议背后的思路,是以立法的方式救济道德的困境。

经济观察报 依北王/文 继卫生部发布《老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之后,新近又传来深圳市准备起草《助人行为保护条例》的消息。这些举动确切表明,中国的各级政府与公众一道,正在被街头的某些场景所折磨——老年人不敢跌倒而好心人不敢救助。

其实,蕴藏于公众中的善心本来是很广大深厚的,是否帮助一个跌倒的老人,对民众来说,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但自南京彭宇案广泛传播以后,中国人的善心,在某种程度上确实遭到了创伤。在家庭的餐桌上,在公办室的闲谈中,如何面对街头一个跌倒的老人,果真成了一道考题,一个辩题。

困境很快就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出来。不久前,一位北京老人在菜市场门口跌倒,因无人敢扶无人敢碰,无法得到及时救治,不幸去世。而在南京,一位女士在拉了9个证人证明自己的“清白”之后,才敢于对一位跌倒在地口吐白沫的老人施行救助。

卫生部与深圳市的反应,正是在这些背景下应运而生。起初,卫生部的举动遭到了嘲笑,有人甚至以为卫生部的这个指南是网友的恶搞。事实上,救助跌倒的老人的确需要一定的知识与技术,卫生部不过是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为解决“老人跌倒”这一困境做出专业上的努力,它向公众传达的信息是,不但要有助人之心,还要有助人之术,这当然未可厚非。

然而救助跌倒老人毕竟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卫生部的指南解决不了人们不敢救的疑难,所以,才有了深圳以立法方式让“好心人免责”的动议,这一动议背后的思路,是以立法的方式救济道德的困境。

动机当然无须质疑,问题只在于效果。由于条例还没有起草公布,无法去做评论,但可以推想,条例制定的技术难度不会小。比如如果一个人在救助因心脑疾病而跌倒在街头的老人时,由于处置不当导致老人不治,遭到起诉,条例如何保护这样的好心人?而如果一个人在救助跌倒老人时,没有受到感谢反倒招来诬陷,则现行法律也并非不能保护他免遭这样的尴尬,如此一来,制定条例岂非多余?

其实,政府在社会道德的重建中可用的资源非常多,可以想象的空间也非常广阔。比如,政府对媒体的控制能力可谓独步当今世界,何不开动所有的宣传机器,做一些切实可行的救助老人的知识的普及工作?例如,可以在央视的新闻联播中,在一定时间里,减少一些会议、领导人活动的报道,每天拿出一分钟半分钟,向公众普及救助老人的常识,让中华民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得到发扬光大。地方党报更可以在平素多被领导活动报道所占据的醒目版面上,多多刊登此类知识,如此,不但可以切实帮助好心人,为改进民生做出具体的努力,还可以收到改进政府形象之效,给“权为民所用”提供一个生动的样本。

或许有人说,新闻联播播这些,太鸡毛蒜皮了吧?非也。政治,本来不就是众人之事吗?

(作者为媒体人)

 

已有0人参与

网友评论(所发表点评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经济观察网观点)

用户名: 快速登录

经济观察网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