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入校充当了谁的"替罪羊"
导语:在中国红会备受质疑的大背景下,推广“慈善校园”活动很容易被误读和指摘。

经济观察网 魏英杰/文 不久前发生的“郭美美事件”,让红十字会陷入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显然,如今这家慈善机构尚未走出阴影。近日备受关注的所谓红十字会“慈善校园”风波,形象表明了这点。

这一事件起因于,11月初全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会议在天津召开。会议讨论的相关规划指出,将在未来五年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继续推广建立红十字会组织。而于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多地中小学生被学校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并缴纳会费。在这背景下,红十字会再度引起了公众关注与质疑。

对于此事,我认为应分成两方面来看。一方面,红十字会在青少年中开展活动,是写进《红十字会法》的一项职责,本不应受到质疑。实际上,这也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一个悠久传统。早在1880年英、荷波尔战争时,加拿大的学生就以枫叶为标志,志愿为红十字会工作。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不少国家的红十字会组织青少年参加救济士兵和战争受难者工作。1922年,国际红十字协会理事会根据第18项决议,建议各国根据具体情况,在中小学学生中发展青少年会员。就此而言,中国的红十字青少年不仅是中国红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符合国际红十字会宗旨的一项活动。

从另一方面来看,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固然是中国红会的法定职责,但由于其在具体运作中存在若干弊端,再加上中国红会目前所遭遇的信任危机,这一活动很难不为人所诟病。比如缴纳会费一事,只要青少年会员是自愿入会,自愿缴纳会费,这本来也不成问题。但是,这种所谓的自愿缴纳会费,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变成带有强制性色彩的摊派行为。一些地方反映学校要求学生加入红会并缴纳会费,体现的就是这种现象。而这种现象,在国内各类学校中,早已为人们所司空见惯。

更何况,缴纳会费后,这些资金不仅去向不透明,用途也不公开,这样难保不被滥用或侵占。即便红会内部有严格的财务制度,但由于总会已经“城门失火”,这时候难免会“殃及池鱼”。说白了,不管红十字青少年的宗旨和具体运作是否存在问题,在中国红会备受质疑的大背景下,推广“慈善校园”活动也很容易被误读和指摘。红十字青少年并非刚刚推出,相关会议所讨论的发展规划也属常规工作,此刻却被舆论推至风口浪尖,这本身就很能够说明问题。

所以,问题又回到了“郭美美事件”发生时人们所聚焦的地方,即中国红十字会如何才能重建公众信任。简单来讲,其出路不外乎,一者与政府供养机制脱钩,让红会成为真正的民间慈善组织,遵循慈善基金会的规范进行运作;二者,尽快建立健全善款公开机制,让老百姓不仅能够查得到捐款细账,而且能够监督善款的具体去向。归根结底,只有消除公众的疑虑,中国红会才能走出阴影,尽早正常运作,而红十字青少年也才不会成为总会的“替罪羊”。

单纯从红十字青少年的成立宗旨来讲,当然应提倡和鼓励青少年加入这一团体。但前提是,红十字青少年首先要成为让人们信任的机构。

在这方面,美国童子军的组织机构和运作模式也可提供借鉴。美国童子军是美国最大的青年团体,目前成员已超过500万人,成立至今计有1亿多人参加过该组织。美国童子军受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却是典型的民间机构,其经费主要来源于会费和社会捐赠,这保证了自身运作的独立性。但这并没有影响美国童子军的发展以及对青少年的“价值观”指导。美国前总统福特说:“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如果没有童子军精神,我不会成为一名好运动员,不可能成为一名好的海军军官,也不可能成为一名好的参议员,更不可能成为一名随时都能做好一切准备的总统。”

如果红十字青少年(当然也包括红十字会)不能成为人们所信任并视之为荣耀的机构,还真的不能怪舆论总是拿异样的眼光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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