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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昕:药价高的原因在于政府的价格管制
2011-11-18 16:19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田鹏 孙丽朝 编辑:经济观察网
导语: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表示:“这是政府价格管制带来的问题,价格管制是荒谬的,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田鹏 实习记者 孙丽朝 近日,药价虚高又一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根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山东生产的每支规格为0.3克-2毫升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的批发价仅为0.6元左右,而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招标采购之后,在北京的终端零售价却升至12.65元,相差超过20倍;超过了2010年5月曝光的“天价芦笋片”的13倍 ,成为药价虚高的最新注解。

对此,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表示:“这是政府价格管制带来的问题,价格管制是荒谬的,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

当前,政府价格部门对药品价格限制了最高零售价,同时规定医疗机构药品加成不得超过15%。这一限制出自国家发改委2006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其中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

“政府规定卖药只能赚15%,这件事儿本身就是荒谬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一定把中标价弄高,谁做医生都会这样。可是出厂价没有那么高,于是从出厂价到中标价,一道道折腾。”顾昕说。

在招标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药都是高价中标,但对于低价中标的药物,在15%的固定加价率下,由于获利较少,医院会尽量少用。顾昕说,“现在国家每年都说药品平均降价多少,让利老百姓多少。事实上,医院对于没有降价或者降价少的药品,他就用;对于降价多的药,他就不用了”。

顾昕认为,出厂价到中标价之间悬殊的差价,并非全部流向医药流通环节,医药公司要给医院所谓的“返费”。“事实上,返费是最笨的办法,属于是商业贿赂,是禁止的。一些聪明的医院要求医药公司为医院‘做慈善’。”打着慈善的名号,由医药公司为医院装修、购买仪器、员工培训等行为买单,政府禁止商业贿赂的游戏规则在此荒废了。”

“不能要求物价部门和招标部门能把药价价格完全把握准确,全国有几千种药,加上药品的不同品规共有几万种,谁都不可能全都弄明白。”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付费方式改革是根本的解决之道。“实施打包付费,不一条一条数明细,只谈最后的费用。付费方式改了之后有没有中标价就无所谓了,是不是加价15%也无关紧要了,反正最后的钱就这么多。通过支付方式改革,让行政定价体系无疾而终,把他边缘化。” 顾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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