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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立诚:政府体现社会管理的创新
导语:为什么说体现了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创新有两条,一条是观念方面的创新,另一条是措施方面的创新。

马立诚(《人民日报》原评论员):广东乌坎村的事件,是因为土地的问题引起来的。这种事情不光是广东有,全国各地都有。所以,并不是只在广东会出这样的事件。由于广东现代化发育进程比较快,社会转型也比较快。此外,广东也容纳了来自全国各地打工的人,且人数众多。因此,出现乌坎这样的矛盾也是自然现象。

在乌坎村的事件处理过程中,12月20号,朱明国副书记带领省委工作组进驻,提出处理事件的五个原则,使得事件出现了很大的转折。我觉得朱副书记的五个原则提出来非常好:第一是民意为重,第二叫群众为先,第三是以人为本,第四是阳光透明,第五是法律唯上。

他在讲话中实事求是地说,乌坎村的群众上访事出有因,大部分的诉求是合理的。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一些不理性的行为可以理解。他的讲话之后,受到了村民的欢迎。现在乌坎村民已经自发挂出标语,欢迎省委工作组进驻,并且纷纷反映情况。

广东省处理这个事情过程中转折点在于取得了主动权,并且获得了当地群众的谅解,从而为解决乌坎事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我觉得以朱明国副书记为首的工作组,体现了社会管理的创新。

为什么说体现了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创新有两条,一条是观念方面的创新,另一条是措施方面的创新。

谈一下管理方面的创新。国内一些区域先后发生过类似事件,往往会有一些人给民众扣上一些帽子,比如说境外操纵,敌对势力,群众不明真相,媒体煽动。而本次事件我注意到朱明国组长讲话中以上这几个一个都没有讲。事实是,乌坎事件确实是外国记者报道的焦点。而且国外记者为报道采取了层出不穷的手段,不同角度的描述。借此,把乌坎事情归结为境外煽动,可以说是很省事的办法。但是,广东省委工作组没有这么做。

所以,我觉得其中朱明国组长提出的“以人为本”是非常重要的。他的实事求是没有任意的上纲上线。所以,我觉得此次政府处理事件是一种社会管理方面的创新。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对乌坎事件也十分重视,几次做了批示。我们认为省委工作组的所作所为,与汪洋书记的决策有关系。乌坎事件发展过程很快,9月份开始,12月份激化。在乌坎事件处理过程中,初期,地方政府的处理方式有缺陷,采取了一些比较强硬的措施来封堵、压制。这反而刺激了民众情绪的反弹,使矛盾不断地激化。引起海内外各阶层的关注,非常担心乌坎事件在激化的路上越走越远。

目前,广东省委的决策以及朱明国副书记工作组的处理把事情控制的比较贴切。因此我们可以期待在省委工作组的领导下,乌坎村村民的要求应该得到比较合理的解决。这样,为全国各地创新社会管理,广东就起到一个排头兵的作用。

此外,乌坎村事件中互联网发挥了很大作用。怎么看待微博传播这也是政府的一个新课题。不敌视互联网,不敌视微博,这是一种现代意识,封堵互联网、微博会激起更强烈的,更大面积的抗议,只能够徒然增加解决这个事情的难度。所以怎么样看待互联网、微博,广东省委工作组也给全国起到了示范。

最后,乌坎事件中,工作组的实事求是态度,以人为本的态度,应该说也是中央在决策过程中在这方面的一个创新。所以,中央和广东省对待这一类的群体性事件,对待这一类的群众利益受损的焦点事件,特别是对待全世界的媒体都非常关注的焦点事件,能够采取目前的这样一个疏解方针,实事求是的方针,以人为本的方针,也是为今后中国解决群体性事件做了一个有益的探索。我们为中央的这样的决定决策也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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