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猎人:街头摄影师
导语:街头摄影作品里常常被讨论的所谓张力与故事性,不过是观者的臆度。

经济观察报 记者 王隽 街头摄影,也就是Street Photog-raphy,并不是现下四处可见的明星街拍。

每座城市都有自己忠实的记录者,世界上也有许多适宜每天被拍摄的街区。从纽约到东京,再到上海的里弄,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酒馆,街头摄影师与我们看过同样的风景,看过类似的人群,然后用作品探讨城市的生长和个体的秉性。就像是20世纪最伟大的人文摄影师亨利·卡蒂埃·布列松认为的,“行为中足以揭示人性,哪怕是再微不足道的行为。”

身为法国人的布列松,曾在退伍后去法属殖民地科特迪瓦生活过。他在那里学会了狩猎,猎来的野猪和羚羊卖给当地的村落。虽然布列松后来不太愿意聊起那段经历,但人们都揣测,在打猎中,他学会了任何一个摄影师都期望学到的本事:做好准备、蹲守、等待、扣动扳机。

扣动扳机如同按下快门。布列松除去新闻摄影里的“伟绩”外,让人们铭记到现在的还是那些被布列松称为“决定性瞬间”的街头摄影。不管是抱着酒瓶喜不自禁的《男孩》,还是不经意间拍到的人们没有见到过的娴静版的玛丽莲·梦露,或者是著名的《积水的路面》——前景在路面上跳跃起来的男士,与身后广告牌上的女士姿势刚好一样,是布列松最尊崇的“决定性瞬间”的最佳诠释。“决定性瞬间”,从作为一个摄影理论被布列松创立,到被他本人与马格南图片社(Magnum Photo,1947年由布列松与罗伯特·卡帕、戴维·西摩等创办)的摄影师们发扬光大,一直都是街头摄影的默认规则。

从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到现在,街头摄影师们完成了从胶片到数码的器材变迁,从小徕卡到大单反配闪光灯,摄影师的选择越来越多,但他们都有个共通点:不依赖后期修图,只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派别”各有不同,但传达出来的本意,还是做一个好猎手,而不是在羚羊肉里加作料的厨子。

马格南图片社从来不缺好的街头摄影师。Elliot Erwitt是躲不过去的名字。“世界上有两种摄影,一种是艾略特的,一种是其他人的。”这评价太高,但不失为是他在摄影界地位的一个参照。这个富有经验的摄影记者和旅行家在77岁时,仍花费大量时间抓拍视觉上的喜剧效果,他在摄影界引起的笑声甚至可以与卓别林相提并论。他的作品里常能看到街头的宠物,以狗居多,以狗引发的幽默让人过目不忘。最著名的一张,画面中是四条腿与一只小狗,远远看去以为是男女主人牵着宠物出行,细看下才发现,女主人的两条腿边,是大狗的腿。大小黑白的反差、前后景的叠加让Elliot的照片充满了生气。

伦敦也有幽默派。Matt Stuart常常能看到尴尬的巧合:广告牌中的手指刚好伸进了路人的鼻孔里;路牌在太阳下把影子投射到无家可归者身上盖着的纸盒上,留下一座十字架;一群穿着荧光色制服的警员中间掺着一位也穿着自己“制服”的圣诞老人;背着自行车轮胎仰望“伦敦眼”的骑手(车圈与摩天轮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一大一小)。“摄影是一件做不完的事,街上永远发生着令人着迷的事情。”日本摄影师森山大道也深谙此道。在森山大道将近40多年的拍摄经历里,城市与街头是他永恒的主题。“从小不爱学习,就上街去,也很少和一群人一起,总是自己,街头是我最好的玩伴。”35岁时森山大道读到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带给他巨大的共鸣,遂以摄影代替写作,用三年时间走遍日本所有的国道。与Matt Stuart着眼于生活中无尽的幽默不同,森山大道的知识体系让他钟情于奇异怪诞的事物,“对一切可疑的东西感兴趣”。他的街头摄影充满了艺术电影般的深刻含义,构图也是“陌生化”的,为街头摄影注入了新鲜的元素。

街头摄影并非大师的专利。不久前人们看到了上个世纪60年代芝加哥的一位保姆用闲暇时光拍摄的街景,她去世后,这些照片被整理后展览。保姆摄影师Vivian Maier的10万张作品成了芝加哥最好的记录之一。

在西方,隐私法或许正造成街头摄影师的一些困扰。一些国家也有法规明令禁止在获得允许前拍摄儿童,但来自布鲁克林区的Bruce Gilden却不买账,在纽约街头,暴力派的他常常带着闪光灯和相机冲进人群,拍下人们最吃惊的表情。“我总是离我的拍摄对象非常近。在我的图片里,你可以闻到马路的味道,这就是街头摄影了。”Bruce坦称自己没有职业道德,并把街头称为战场,他用口水擦拭镜头,向不愿意合作的路人爆粗口,打架也不是没发生过,价值观高度统一,从生活态度到创作态度都是直截了当。在街头摄影中,他自成一派,虽遭人白眼,但乐在其中。在此,对他的恶劣态度我们保持沉默。但看他的作品才真叫过瘾,人人皆露出只有在家里才会肆意露出的表情,在闪光灯下一览无余。

上述的所有摄影师,我们都不太可能去直接对话,了解他们的拍摄情况,但从白一萌那里也许能略知一二。

来自中国的留学生白一萌的街头摄影作品在网络上被诸多摄影师与爱好者关注,他在纽约电影学院读书,闲暇时走过几十个城市,留下了大量好图。日前,受《生活》杂志所邀,去拍摄纽约的中国移民,完成了《纽约城外法拉盛》的专题。“怎样坦然地去拍陌生人?”是他常常被问到的问题。“好的照片,需要我和被拍摄对象都很专注。我要专注在摄影这件事上,而他要专注于他正在做的事。当我只专注在拍照上,就不会在乎其他了。”

白一萌与许多摄影师类似(布列松、森山大道),从小学画,9岁习油画直到大学,他的作品经常被人认为很有油画感;不依赖后期,每每都有网友在照片后留言询问修图的方式,实际绝大部分都是原图;不依赖器材,出门总带着相机,但只携带定焦头,从不期望使用长焦镜头,这一点与Bruce Gilden一样,只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当然,他不是暴力派,从作品中能看到,他拍摄的画面相对沉静,这也许与他喜欢的摄影师Elliot Erwitt与导演塔尔科夫斯基有关,塔氏深受诗人父亲的影响,构图讲究,内敛,充满诗歌的节奏。

这些诗意与油画的元素或多或少地出现在白一萌的作品里,所到之处,虽是行者,却也在尝试中探到了城市的肌理,看得清阿根廷探戈舞者细微的凝眉表情,也在西班牙塞维利亚街头遇见了奔跑的红衣女孩或是相互搀扶着的三个老太太(《老伙计》),在越南则是“青木瓜之色”,上海的里弄都皆是人情味。

说到底,街头摄影作品里常常被讨论的所谓张力与故事性,不过是观者的臆度。关注城市,关注城市里的街区,与街区里的人,镜头与被拍摄者的距离,即是你与观者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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