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戴皓建言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欧阳晓红2012-03-07 08:14

经济观察网 记者欧阳晓红 实习记者梁宇琦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社会福利保障界委员、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皓力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焰此前也在两会上有相关提案,二人共同呼吁建立主要依靠个人的养老保险制度。

戴皓在《关于加快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提案》中指出,解决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问题,在国家提供基本养老的基础上,只能依靠个人。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步伐的加快,国民养老问题日益严重。按照联合国的预测,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3.4亿,占比将达到24.4%,中国全社会的老年人口抚养比将达到40%,即100个20-64岁的劳动力要抚养40个65岁以上的老人。

戴皓认为,我国人口众多,老年人口基数大,国家有能力解决的也只能是社会的基本养老,要想保证国民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不下降,主要还得通过国民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来解决。因此,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有重要意义。

另外,他认为,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在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也有利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首先,由于居民对未来的医疗、养老、教育等存在较大担忧,居民储蓄存款长期居高不下,消费意愿不强,这是导致我国内需增长乏力的主要原因。目前,医疗和教育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但养老问题严重滞后。发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能够有效地拉动内需,释放存款。

二是有利于改善民生。鼓励个人购买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有利于做大我国养老体系的第三支柱,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国民退休后的养老生活水平,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第三,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养老基金规模的扩大,为国家积累了大量的长期建设资金,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目前,国家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已经就实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达成了共识,但是,由于具体的操作层面的困难,这项政策还没有真正实施。

戴皓建议,希望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为主,中国保监会参与,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扩大试点范围,从而加快试点步伐。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购买个人养老保险时,保费在税前列支,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在不同的生命阶段,边际税率有较大的差异,从而对投保人而言是一种税收优惠。

经济观察报首席记者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金融货币市场、保险资管、财富管理等领域。十多年财经媒体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