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监管力量不足 山东保监局长呼吁增编

欧阳晓红2012-03-07 08:24

经济观察网 记者欧阳晓红 实习记者梁宇琦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大幅增加,业务规模显著增长,但保险业的监管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局长任建国提出《关于完善我国保险监管组织体系加强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的建议》,适当增加地方保险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以完善与我国保险业发展速度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任建国认为,现行保险监管组织体系,越来越难以适应防范保险业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需要,行业快速发展与保险监管力量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地市及以下保险监管机构缺失,已经影响和制约了保险监管职能的发挥。

随着保险业迅速发展,经营网点分布广、层级多、数量大。多数保险公司在省、市、县(区)均设立了分支机构,一些大公司在乡镇、村都设有经营网点。但我国目前的保险监管组织体系,除5个机构延伸试点省份外,全国绝大部分省区仅在省会城市设立保监局,且保监局工作人员少的仅有10多人,多则也不超过100人,无论机构设置还是人员配备,都与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

任建国指出,受限于保险监管力量不足,尤其是在地市缺乏监管机构,难以对保险机构实施全覆盖的日常监管,仅能采取抽查或根据信访投诉线索,由省级监管机构派出人员到地市、县区甚至乡镇开展现场检查,导致一些违规行为,未得到应有的查处。

同时,现行的监管组织体系难以满足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的迫切需要。由于没有地市级保险监管机构,保险监管部门不能很好地贴近保险消费者,不便于及时了解消费者的诉求。而为调查解决保险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保险监管工作人员需要到基层保险机构检查,但受交通等因素影响,难以在第一时间解决保险消费者的诉求,影响了监管效率和效果。

事实上,为解决基层保险监管力量薄弱、组织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保监会进行了监管机构延伸试点,2010年上半年,在全国5个省设立了5家地市级保监分局。从试点近两年来的情况看,效果显著。

以山东省设立的烟台分局为例,其主要负责烟台、威海两个地市的保险监管工作,现有监管干部15人。自2010年6月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分局贴近市场、反应快捷等优势,共接待信访投诉463件次,深入县级保险市场开展了39次现场检查,有效地规范市场,防范风险,保护了消费者利益。

任建国建议,有关部门需及时总结保险监管机构延伸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扩大试点工作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加快建立地市保险监管机构。同时,适当增加省级及以下保险监管机构的人员编制,增强基层保险监管力量,确保保险监管机构更好地服务保险消费者,有效发挥保险监管职能作用。

经济观察报首席记者
长期关注宏观经济、金融货币市场、保险资管、财富管理等领域。十多年财经媒体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