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下旬,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式指导,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主办的“第七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在京举行。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表示,目前已有77家央企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今年国资委将动员所有央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推动央企深化社会责任意识。
2008年,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正式将社会责任的履行纳入到了企业的日程工作范畴,117家央企在2012年底前,必须完成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工作。
央企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因此央企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2011年11月,中国社科院发布《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显示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遥遥领先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其中,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年度增幅最大,外资企业其次,民营企业略有退步。但无论国企、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社会责任平均得分仅为19.7分,满分为100分。
广东省社会科学综合开发研究中心主任黎友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坦言,“央企的社会责任与其他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完全不一样的,央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的第一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社会财富,为股东某利益,央企的股东是全体人民,从我国的情况看,央企在为人民提供服务尤其是提供利益方面远远不足。”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
西方社会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经提出“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1975 年,Davis 和Blomstrom 在《经济与社会:环境与责任》一书中认为:“社会责任是指决策制定者在促进自身利益的同时,采取措施保护和增进社会整体利益的义务”。
之所以要提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因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总是处于一定的环境之中,企业的外部不经济,导致整个社会环境的恶化,短时间来看,企业无需为此付出成本,但从长远来看,终将受到这一结果的影响。
举例来讲,中国提出“走出去”战略,许多企业必做的功课之一就是融入当地社会,其中就包括了对企业责任的理解和执行。不少企业还定期拨款,赞助当地的公益和文化事业,以求塑造公司良好形象,许多在华跨国公司也采取了类似做法。
在中国提出转型的今天,倡导企业注重社会责任,对整个社会以及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无疑有着重要意义。从这一点来讲,企业社会责任不仅仅是央企需要完成的任务。实际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提出并践行这一理念。
但从央企已经发布的企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来看,专家认为大多数报告负面数据和信息披露不足。结合本届论坛的主题来看,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只是刚刚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