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暴利”之争看金融改革攻坚
导语:用银行业利润增长的原因来替代解释银行业“暴利”即ROE高,是明确的偷换概念。

经济观察报 郭田勇/文 自有银行家坦言“银行利润高得不好意思说”开始,银行利润问题备受舆论拷问。开始主要是网民,接着是专业媒体,最后专业学者、专业官员参加论战,直到上周温家宝总理说“银行获得利润太容易了”,对打破垄断,“中央已经统一了思想”。

对银行业利润,大家一直沿用的“暴利”一词,最早应来自网民,并不精确——正如周小川行长所言,说“暴利”有点过分。什么是“暴利”?20%的ROE?或是200%的ROE?抑或是ROE长期地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几倍?但大家为什么一直用此词,其实所有人都明白,这里更多的带有感情色彩,即公众对存款负利率、对垄断、对服务的不满,而非一个简单的数量界定。“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我想我们的官员和决策者,在看待舆情时,也应该有一点点这样的悲悯情愫吧。

为什么2011年人们关注银行利润?

在一个较大的市场经济体内,比较行业的利润高低,不是看资产收益率(ROA),也不是看利润增长率,最科学的是比较当期净资产收益率(ROE),即资本利得。也就是说投资一元钱,各行业能纯赚多少。借用中国银行业协会杨再平副会长的数据,2004-2010年,中国银行业ROE在15%-20%之间,远高于老百姓一直诟病的石油、烟草等垄断行业;2011年ROE超过20%,略低于烟草但高于石油。

自2003年改革后银行业ROE就比较高,一直是个大家向往的赚钱行业。但为什么2011年人们才开始诟病其暴利呢?原因有二:一是自2002年到2008年,中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定较快发展;2009-2010虽受金融危机影响,但四万亿投资作用,中国实体经济部门总体状况不错。你吃肉,我也能喝点汤,相安无事。二是2011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实体经济发展受到制约,企业亏损、倒闭增加;通货膨胀加剧,负利率现象严重,居民购买力不断下降。但银行却利用紧缩之机直接提高或变相提高贷款利率,收取各种费用,民间融资泛滥并出现风险。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受到质疑,同时银行ROE仍保持高位并继续提高。银行业与实体经济反差巨大,呈冰火两重天之势,你继续山珍海味,我却饿肚子,争议自然出现。

用银行业利润增长的原因来替代解释银行业“暴利”即ROE高,是明确的偷换概念,如宏观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改革开放等。在一个资本自由流动的经济体内,行业利润率最终会向社会平均利润率收敛。一个行业的ROE较长时间远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存在资本流动的障碍,或是技术壁垒,或是行政壁垒。技术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鼓励技术进步,所以技术壁垒带来的“暴利”很少有人指责。如人们对乔布斯、马云、姚明等只有羡慕,没有嫉妒恨。但行政壁垒带来的“暴利”则不同,它明显不公,会导致寻租、腐败、低效等一系列问题,阻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所以人们总在声讨。目前银行业存在的较高行政壁垒,体现为管理层面的机构审批、准入门槛。

其二,价格管制,且管制定价偏高。目前,我国利率没有市场化,银行还没有获得直接的定价权,但央行的管制利率已经为银行保留了足够的保护利差。据了解,亚洲金融危机后,央行利率改革时制定的利差水平考虑了让银行体系的休养生息,偏大一个百分点以上。目前,尽管银行业机构数量不算很少,有一定的竞争,但这种竞争更多地体现在非价格方面,且一般的金融消费者受益很少。所以就体现了价格管制下整个行业的集体性“暴利”狂欢。应该说,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时机已基本成熟,但一些人又以保持银行利润稳定增长、维护银行股价基本稳定、避免外资唱衰中国银行业为由,博弈央行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银行业利润高,可以不要国家救助、可以给国家多交利润、可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可以承担社会责任等等。看到这些观点,是不是感到很滑稽可笑?这些是任何一个市场经济体的基本责任,而不能成为行业攫取高额利润的理由。财,首先是取之有道,然后才是花之有理。

做好改革顶层设计,推进金融领域重点改革

(一)明确改革总体方向。本轮金融危机后,关于改革方向出现了很多讨论。“摸着石头”最终的目标是“过河”,不能在中间停滞,更不能“浑水摸鱼”。近期温家宝总理的表态,或可使改革目标不再含糊。

(二)做好改革顶层设计。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涉及面广,尤其是涉及部门职责和利益,难度极大。因此,改革不能由利益部门主导,否则极易“跑偏”。应借鉴国有银行改革的经验,成立多部门组成的国务院领导下的改革工作小组,设计改革总体方案,利益部门具体落实实施方案。

(三)推进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基本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当前急需的是建立与宏观经济增长和信贷增长挂钩的动态拨备制度,一方面控制信贷规模的过快增长;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建立“逆周期”的利润调节机制。二是加快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一方面为中小银行发展提供制度支持,控制过多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出现;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做好准备。三是建立消费者保护制度。消费者首先需要保护,其次才需要教育。应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承担该职能,不应监管部门负责,更不能由行业协会负责。中国的许多行业协会具有极大的寄生性,往往沦为行业利益的代言人。(四)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相关重大改革。首先要完善审批等准入制度,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金融管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微观金融活动的干预。放宽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国家除控制几家大型金融机构外,其他的中小金融机构的股权应逐步转让;同时放宽民间资本成立金融机构的种种限制。其次,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和作用,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第三,加快票据、债券等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让资金供需双方有更多的比较选择。(五)加强金融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明确政府作用的领域和边界,做到该放的坚决放开、该管的切实管好。一是加强消费者保护,清理规范各种收费行为。二是引导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管理部门要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金融机构应牢固树立服务实体经济的思想,全面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共生共荣。三是加强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监管规则,更新监管理念、制度和方式,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有效性;同时,要不断改进和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形成金融监管合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作者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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