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飞机维权
航空公司出于息事宁人的目的而给予这些乘客“破例”的赔偿额度,无形中会对这些乘客以消极的暗示,那就是只要会“闹”,不闹不赔、小闹小赔、大闹大赔将是维护自身权益时屡试不爽的潜规则。此类极端维权方式的消极示范效应,由此可见一斑。乘客维权,只能在法律法规所规制的范围内理性进行,这是一道毋庸置疑的底线。
——《南方都市报》
这不是什么对弱者的人性化免责,而是对违法暴戾行为的无度纵容,一旦示范效应得到释放,为此买单的只能是公共利益。因此,相关执法部门有必要对疯狂的拦飞机行为追加处罚;毕竟,拦飞机维权已经不是简单的消费纠纷。
——《北京青年报》
在没有合理的程序和规则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博弈双方只能以丛林法则决胜负,敢于摆狠的一方,最终获得最大的利益。这一次,即便这些旅客得到了处罚,依然是丛林法则的胜利,只是一方借助貌似合法的手段解决了不合理问题中的弱势方。
——《新京报》
维权行为要有尺度,这个尺度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超越了限度,就有可能对公众利益造成危害。一个病人不能因为在医院受到了医生的白眼,就上街阻拦其他救护车。如果这个道理都弄不明白,那么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者。
——《东方早报》
旅客的正当权益必须维护,涉及公共安全更不容退让,二者的平衡点在于是否依法办事。遭遇航班延误,有时候要旅客理性维权并不容易,和航空公司、机场发生冲 突也是寻常事。但是,冲上滑行道拦阻进港飞机,则越过了法律边界,突破了依法维权的底线。如果这样的行为被默许和纵容,又将置广大旅客的权益于何地?
——《京华时报》
这次乘客拦飞机,其实更像在倒逼航空公司必须有所行动,修正和完善合约条款,对可能出现的状况及赔偿进行明示。乘客的行为,更多的不是在争取赔偿,而是寻求合理与公正。而这,正是这次事件中所缺乏,甚至被忽视的关键。
——《华西都市报》
音乐界质疑著作权法草案
管理者的收益大大超出了权利人。但修订草案不仅对此视而不见,反而“延伸集体管理”,进一步强化集管制度的垄断。“音著协吃肉音乐人喝汤”,将会大大损害音乐人的权益。在唱片业不景气的今天,在集管组织饱受指责的当下,草案却往“延伸垄断”的方向发展,遭到音乐人的强烈抗议也是理所当然。
——《新京报》
任何创新文化兴盛的国家,首功都不能不推法律对私权和市场的尊重,中国不应是例外。围绕着新法草案,立法者应该要有一个最低限度的认识:著作权法乃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是为了鼓励财富生产和创新,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
——《南方周末》
留学生被枪杀
就算当事人是“官二代”、“富二代”、“拿双重国籍”、开豪华宝马车,甚至他们的父母是贪腐分子,这两个年轻人就该毙命他国大街吗?谁有权“判”这两个并 未违法犯罪的年轻人活该丧命?这两个年轻人是什么身份、因何而丢命尚在其次,首先是两个学生、两个人、两条命,我们就应该对“同类”抱有悲悯之情,这才是 常人应有的仁心!
——《中国青年报》
田亮二胎非超生
陕西体育当局亵渎的不仅仅是体育的“举国体制”,还亵渎了中国的民意。田亮本是“举国体制”的少数受益者之一,但正因为“举国体制”的一系列与时代相悖的“硬伤”长期存在,田亮也许才会无所顾忌。前些天的“黄穗事件”性质更为恶劣,对中国体育的“举国体制”乃至政府形象伤害更甚,还不照样“软着落”么。
——《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