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发布澄清公告 否认从废品站收购骨头

彭友2012-04-26 08:29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彭友  青海明胶(000606)25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否认公司“生产明胶所用动物骨头是从废品站收购”。公司股票于2012年4月26日开市起复牌。

青海明胶在公告中称,生产所用骨料均为向专业骨粒供应商所采购的骨粒,并非向废品站收购骨头。制定了详细的《骨粒验收质量标准》,对供应商进行了慎重的筛选和严格的检验,验收标准包括十多个外观指标和理化指标,上述程序保证了合格骨粒才能进入明胶的生产体系。

据青海明胶披露,公司目前生产每吨明胶所耗用骨粒为7吨左右,2011年生产明胶5000吨左右。2011年公司明胶业务前五大骨粒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年度骨粒采购总额的比例为72.8%。前五名骨粒供应商分别是兰州迈拓时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西安万金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沧州开发区正昌生物有限公司、洛阳市老城区牧星骨粉厂、中荷(平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青海明胶还称,关于公司污染“久拖不决”的说法。最近三年,公司生产过程中曾出现因污水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形,目前已经解决,并非文中所称“久拖不决”。骨明胶产品生产中的主要环境污染物是废水,公司生产过程中曾出现因污水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形,并受到了相关处罚。

主要原因是由于子公司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年-2011年中处于新增1500吨明胶项目产能释放过程,因环保设施设计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能力存在差异,造成排放超标和异味产生,从而引起居民投诉,也曾经遭围堵公司大门。为了向居民表示公司解决异味问题的决心,在政府的协调下,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出具承诺函,并立即着手新建污水处理系统的规划和选址工作,新污水处理系统于2010年9月开始建设。

根据公告,公司近三年以来持续加大了环保投入,2009年至今累计环保投入超过1500万元,在环保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改进,并新建了污水处理站,新建的污水处理系统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000吨,是原来的2倍,完全能够满足公司明胶生产以及未来扩产的需要,2011年7月15日开始正常运行,该污水处理系统的投入使用,使得环保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目前,新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良好,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从源头上解决了异味问题。

青海明胶还称,明胶为从动物结缔组织中提取胶原蛋白的蛋白质产品,骨明胶生产已列入国家发改委《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与文章中所提及的“地沟油”不存在任何可比性。

2012年4月24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是我省唯一一家明胶生产企业,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是我省唯一一家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曝光国内多家知名药企使用涉嫌铬超标药用空心胶囊后,根据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和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并对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0批(次)明胶和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生产的17批(次)药用空心胶囊进行了监督抽样。经检验,全部符合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