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记者 陈旭 各位好,欢迎收看本期橙色视点。近一个月,有关辽宁省两大港口大连港与锦州港股权转让的“绯闻”,在二级市场掀起了轩然大波。事情的原由是,大连港集团打算秘密从锦州港手中购买5.03%锦州港股份,从而超越现在的大股东东方集团成为“锦州港”的大当家。就在大连港集团意欲成为锦州港“大当家”的时候,一封举报信却将大连港集团秘密洽购锦州港股份一事,上告交易所和证监系统,举报的矛头直指两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而与之相伴,大连港与锦州港两只个股股价也出现了大幅异动。
解说:目前“锦州港”第一大股东为东方集团,持股数量为3.08亿股,持股比例为19.73%;第二大股东恰为大连港集团,持股数量为3.04亿股,持股比例为19.44%;第三大股东则是锦州港国资公司,持股数量为1.8亿股,持股比例为11.53%。大连港集团拟购买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手中的锦州港股份,二者分别为锦州港的第二和第三大股东。而该项收购如若成行,锦州港第一大股东将由目前的东方集团变为大连港集团。
陈旭:在锦州港09年3月份增发之前,大连港其实就已经通过一些渠道,比如通过交易所的系统购买B股这样的手法,就是可能想从二级市场上搜集一些筹码,进而进入锦州港上市公司的持股名单。当时这个举动可能是系统上有些问题,包括我们采访上也是,系统上有些问题导致他们从二级市场上公开的持股没有获得成功。09年3月份的时候锦州港做了一次定向增发,它只卖给大连港集团,然后增发之后它的持股数量和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已经很微弱了,等于说它们通过这一次增发摊薄了第一大股东的股份,成功了确立了大连港集团第二大股东的地位。
主持人:此次股权收购利益相关方的一位人士告诉我们的记者,其实早在4月19日,锦州市政府与大连港集团就在锦州市政府会议室进行了第一次接触。4月29日,双方再次会面,大连港集团与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其中详细规定了转让标的为锦州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份7855.79万股,转让价格为7.77元/股。
解说:据悉,5月15日,锦州市人大主任办公会议上,闭门讨论通过了该项股权转让。此后,大连港和锦州港二级市场股价即出现了剧烈波动,5月17日,也就是在锦州市讨论通过了锦州港股权转让事宜的两天后,大连港和锦州港二级市场股价分别上涨9.93%和10.08%,换手率突增为7.87%和1.99%;5月18日,两家公司股价又分别上涨了10.03%和7.32%,换手率更是达到16.71%和4.09%,相对于5月15日的0.45%和0.36%,换手率明显暴涨。
陈旭:从我们采访的过程中、没有呈现在报纸上的一些信息来说,他们在锦州市开完会之后,其实这个风声就已经走漏了。走漏了之后,特别是在锦州市人大闭门会议通过了这个收购议案之后,二级市场上很多的相关方面已经知道了这个信息,因为股权意向书里面、转让意向书里面已经把这个转让的价格标注出来,就是7.7元,它相对于锦州港二级市场的价格是溢价很多的。因为中国资本市场传统就是我赌重组,然后抢这个机会,所以说他们会从二级市场上预先去介入这个锦州港的股票,所以他们获得了超前的利益,跟市场上一般投资者不能相等机会的利益。
主持人:然而,令人困惑不解的是,5月21日,大连港在此前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时表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保证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股权转让、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此类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
解说:但是,在5月29日的又一份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中,“大连港”口风一转,称“根据交通部、辽宁省政府关于港口整合的战略,在省政府协调下,我公司目前仅就收购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与锦州港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达成初步意向,并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一前一后两份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内容却迥然不同。一再改口的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内幕呢?
陈旭:可能在中国的股市,这些上市公司的高管,特别是负责信息披露的高管,他对“什么事应该披露”或者是“我要对股民负责”这个意识很差。这个股权交易背后呢等于说是两家同属于辽宁省国资委下属的企业它们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上市公司可能就觉得这是我们省里面的领导定的,所以说可能领导不让我们说我们就不说。但是其实你作为上市公司高管你是有义务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把这些信息回馈给上市公司,让上市公司告诉股民说,我们可能有这样的交易的情况发生。当时发生的情况是大连港做了一个公告说,我们在未来三个月内没有重大资产啊并购啊或者是影响股价的措施出来,但是后来在交易所不断的压力下、交易所不断地要求它解释,或者要求它把应该披露的信息披露。大连港和锦州港这两家公司它都做了一些公告,那这些公告它也是一个很被迫的态度。虽然说我们媒体已经掌握了它们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但是他们还是不承认,只是说我们是一个口头谈判的阶段。所以说这个对股民情绪影响会非常大,因为刚开始你告诉我的是你们没有这样的计划,后来你们又告诉我你们正在谈,那我觉得这个对市场的心理预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主持人:大连港先承诺了3个月内没重大事项,然后没过几天就发布收购消息,这属于典型的违规披露 。上证所于5月24日接到举报,称大连港、锦州港对股权转让事宜秘而不宣,导致股价异动,相关知情人及其亲属均大量购入大连港、锦州港股票,涉嫌内幕交易。
解说:6月4日,一份名为《就大连港集团恶意收购锦州港股份公司涉嫌“内幕交易”事的股东召集令》在各大股吧间疯狂转阅,有律师向中小股东公开发出了“召集令”,直指收购过程中两家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规、存在内幕交易。不过,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尚无股东予以响应。发起召集令的律师表示,现有股东虽未遭受资金损失,但正面临着监管部门落实调查造成股价下跌的风险。
陈旭:如果是他们遭到证监会的处罚的话,那从二级市场一般规律来说可能会对股价造成一些不利影响;如果他们触犯了一些刑法的话特别是在6月1号两高公布了最新的对内幕交易的界定之后,那可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会更为巨大。如果说他们今天可以利用这样的内幕信息去做这样的交易让你去随之获利的话,他明天可能会因为另一项内幕交易让你赔很多钱,这个我们在市场上已经看到很多例子了,比如说重庆啤酒他们在做疫苗这个事情,他们就利用这个信息,在媒体的报道中可以看到他们在疫苗研发不断披露信息的过程中,这个股价是一直在上涨,很多散户都进去了;但是到最后他突然就宣布说我们这个研发失败之后,这个股价是断崖式的暴跌,每天都跌停,那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然后那个律师就出来帮助这些股民去打官司的话,股民是不是就很欢迎呢?但这个界定是,他们是不是利用这个信息去做了一些违法的操作,如果是的话,它可能这次是伤害你,可能这次是让你得到了一些利益。所以我们觉得从我们媒体的角度来讲我们只是尽职尽责地把这件事披露出来,至于股民怎么想,我那天跟蒲志强律师也做了一些沟通,他觉得如果没有投资者委托他去打这个官司的话,他甚至是愿意自己去把这个官司进行下去。
主持人:在这场事关辽宁省港口资源的整合中,牵涉大连港、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东方集团间的恩怨故事;而国进民退、内幕信息泄露、大股东地位易主等问题的争辩,也使得该项收购变得愈加错综复杂。事情最终会演变成什么样的局面?我们的记者将会继续跟进报道。也欢迎您登录经济观察网或阅读经济观察报关注我们的报道。好感谢收看本期节目·再见。